案外真相第一季(電影版劇本)

案外真相第一季(電影版劇本)

案外真相   第一季

含冤守護的真相

編劇:鍾傑(原著作者)、徐宏輝(導演)

原著:人與神之間的世界

      (英文書名:The world between humans and God

      (德文書名:Die Welt zwischen Mensch und Gott

      第一冊  無辜的吶喊-不能說的冤案辯護

              (ISBN:978-98698061-1-4)

      第二冊  血泊中失控的真相-說不清的冤案辯護

              (ISBN:978-986-98061-2-1)

      第三冊  疑點重重的真相拼圖-案外案的冤案辯護

              (ISBN:978-986-98061-3-8)

      第四冊  執念與心魔-不放棄的冤案辯護

              (ISBN:978-986-98061-4-5)

      第五冊  魔鬼的伎倆-國際走私謀殺案大追擊

              (ISBN:978-986-98061-5-2)

原著作者:鍾傑

《著作權宣示》

  1. 本著作所有內容及檔案之著作權,屬於本著作之作者所有,並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使用人利用時必須遵守我國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範圍之規定(可參考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之規定),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擅自複製、重製、印刷、出版、播送、轉賣、變更、改作、散布、表演、展示、轉貼或其他可能侵害著作權之不法行為,未經著作權人授權,禁止利用本著作局部或全部內容以賺取利益。
  2. 經發現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之人有侵害著作權之情形,經定期通知其停止不法侵害行為仍未停止者,著作權人將依法提起訴訟,捍衛本著作之著作權。若不法侵害行為經著作權人認定情節重者,著作權人得不經通知程序,逕行提起訴訟。

著作權人:鍾傑   聯絡電話:092230788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第一季故事大綱》

    故事男主角鍾文昱於軍中退伍後至德國留學,取得路德維西-馬克西米利安-慕尼黑大學(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ät München;簡稱LMU)法理學博士學位後,回臺灣後以優異成績考取司法官資格,在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擔任檢察官,個性剛直且認真負責,卻因為承辦一件「內湖區都市計畫」的徵收弊案,害得妻子陳詩芸被人以轎車高速撞擊慘死,然而因為凶手所駕駛的肇事車輛使用「套牌」,警方一直無法找到凶手,鍾文昱在無法承受喪妻之痛的情形下,辭去檢察官的工作,決定自己找出殺害妻子的凶手。

    由於太過自責,鍾文昱患上應激性語言障礙的症狀,說話變成結巴,後來同在法界的學長羅章柏來向鍾文昱請教案件,並讓他一起出庭擔任訴訟代理人,雖然在開庭的過程中因為說話結巴遭到同業的嘲諷與恥笑,但還是憑藉著專業得到法官的尊重,也讓對方律師啞口無言。更在亡妻雙胞胎妹妹陳詩語的幫助下,來到章柏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慢慢克服了語言障礙。

    羅章柏為了讓鍾文昱能重新振作,故意承接了一個第二審上訴的法扶案件,這是一個看似沒有任何勝算的殺人案件,現場目擊證人全都指證被告許大偉蓄意將郭麗娟推下橋致死,而且被告許大偉也肯不開口為自己辯解,被告許大偉因此遭到第一審判處死刑。鍾文昱在律見被告許大偉之後,發現許大偉不願說出真相應該是有苦衷,便開始抽絲剝繭仔細調查,並在朋友刑警隊長田偉志及法醫宋逸成的幫忙下,找到真相還許大偉清白,但死者郭麗娟的母親在得知真相之後悲痛欲絕,讓鍾文昱第一次感受到有時真相對還活著的人十分殘酷。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為保護事件當事人的隱私,在人物的姓名與事件的時間上有做改編處理,原著是五本小說,再從五本小說改編為十集連續劇劇本,後來又改為電影劇本。由於這是一個長篇故事,因一部電影的時長限制,無法完整呈現整個故事的內容與原委,所以必須分為許多季播出,其中關於案件調查、法律專業、法庭程序及相關辯論,介紹得非常詳細,或許初次觀看時會覺得有些艱澀難懂,但經過細細品味之後,可以得到很多新的知識與生活體驗。

    在現今動盪與功利的社會中,許多人對法律與法治毫無信心,甚至覺得這個社會沒有公平正義的存在,然而還是有一些人,用自己的一生或生命在守護著心中的理念,堅守著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本劇更要藉此呼籲,「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不是法律,而是良知。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也並非在司法制度上還有缺失,主要是來自於司法人員的冷漠」。

《第一季劇本重要人物簡介》

許晉松,男,55歲

台北市市議員,因鍾文昱為其子平反性侵案,故主動提供因民眾陳情而向台北市政府索資的卷宗給鍾文昱,後遭滅口。

謝欣怡,女,24歲

鍾文昱擔任檢察官時之書記官,因至許晉松議員處拿取資料,在停車場遭殺手殺害。

田偉志,男,36歲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某偵查隊隊長,個性活潑開朗,為周雅琪之追求者,並多次幫助鍾文昱平反冤案。

陳大隊長,男,54歲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曾是李陽貴的徒弟,個性內斂。

賈刑警,男,30歲

田偉志屬下隊員。

宋逸成,男,42歲

職業為法醫,是著名法醫楊日松的徒弟,為人剛正不阿,天生具有陰陽眼。因為出生於基隆,所以特別愛吃基隆的營養三明治。

尹刑警,男,31歲

田偉志屬下隊員。

鍾文昱,男,35歲

年輕時曾任國家安全局軍官,除有實際作戰經驗外,亦為特種部隊戰技及自由搏擊教官。德國慕尼黑大學(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ät München;簡稱LMU)法理學博士畢業,曾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妻子陳詩芸遭不明車輛撞死後,辭職轉任律師。

于元根,男,61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個性正直沉穩,原為鍾文昱在地檢署任職時之上司,在鍾文昱轉任律師後亦時常給予幫助。

羅家正,男,55歲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原亦為鍾文昱在地檢署任職時之上司。

曾晴穎,女,25歲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建照科公務員,因善良而在簽呈黏貼法律意見,導致上級公務員推諉責任於她,後疑似跳樓身亡。

陳詩芸,女,26歲

鍾文昱之妻,遭人故意用車撞死,為陳詩語之孿生姊姊。

鄧廷忠,男,40歲

越南籍,殺手集團成員,曾是金三角毒梟糯康之手下,十四年前兩個弟弟遭鍾文昱所殺,殺死陳詩芸的凶手,最後死在公海上。

陳漢光,男,58歲

陳詩芸及陳詩語之父,漢光集團董事長,因為他認為是鍾文昱害死了自己的女兒陳詩芸,所以對鍾文昱一直不太友善。

方若芷,女,52歲

陳詩芸及陳詩語之母,漢光集團總經理,因為心疼女兒陳詩語深愛著鍾文昱,所以希望陳詩語和鍾文昱能修成正果。

阿月嫂,女,61歲

陳家女傭。

陳詩語,女,26歲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為陳詩芸之孿生妹妹,通過律師高考及律師實習後,仍執意於律師事務所擔任鍾文昱之法務助理。

李雲強(強哥),男,42歲

神秘集團的老大,手下有許多從越南偷渡過來的退伍特種軍人,手段殘忍,行蹤隱密。實際上他是軍方的臥底,卻因臥底資料遺失而無法復職,最終仍犧牲自己幫助鍾文昱破獲大案。

小黑,男,42歲

販賣偽造及變造車牌的主嫌,被田偉志帶隊逮捕。

方若堂,男,51歲

律師,冠群律師事務所所長,方若芷之弟,個性深沉內斂,政商關係良好。為了不讓鍾文昱繼續調查內湖區土地徵收弊案,不惜買凶殺人,甚至害死了自己的親姪女陳詩芸,最終難逃法網。

楊賢博,男,69歲

立法委員,曾在某地區段徵收案件中,扮演官商勾結之橋樑,為人小心謹慎,城府極深。

陳漢成,男,55歲

陳漢光之弟。

羅章柏,男,

章柏法律事務所所長,鍾文昱的學長。

李陽貴,男,81歲

年輕時曾是臺灣警界的傳奇人物,後來因報恩而成為周清合的管家,鍾文昱的搏擊技巧與戰技能力,都是出於他的教導。

周清合,男,85歲

鍾文昱的乾爺爺,美籍華裔科學家及富商,並在美國商界及政界擁有崇高之地位,不但財富驚人,在臺灣也有很大的影響力。

許大偉,男,22歲

郭麗娟男友,命案嫌疑人,因深愛郭麗娟而不願說出真相,遭地方法院判處死刑,後在高院獲判無罪。

郭麗娟,女,21歲

許大偉女友,因遭父親強暴而自殺。

郭母,女,49歲

郭麗娟生母,本以為女兒遭許大偉殺害,對許大偉恨之入骨,後來發現真相崩潰,經鴻鈞老祖勸化而重新面對人生。

郭父,男,50歲

郭麗娟生父,每日酗酒不務正業,醉酒後強暴郭麗娟,在鍾文昱找出真相後認罪,心肌梗塞而死。

方盛華,男,40歲

與鍾文昱為同一律師事務所之同事,外型斯文俊俏。因為他是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的高材生,所以總喜歡高談闊論的批評時事。

廖千慧,女,40歲

畢業於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與鍾文昱為同一律師事務所之同事,是一個說話非常犀利的女律師。由於她非常注重形象,所以在穿著與打扮上都很用心,無論何時看起來都是一副專業時尚的樣子。

許母,女,48歲

許大偉生母,早年喪夫,獨自將許大偉撫養長大。

郭檢察官,男,34歲

鍾文昱任職檢察官時之同事,在鍾文昱離職之後,將原本手中調查案件移交給他,為人重情重義。

夏所長,男,

案發地派出所所長。

尤建鈞,男,50歲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在許大偉案件擔任蒞庭檢察官,經驗豐富,為人較為冷漠。

《劇本內文》

字幕:《2018年5月》

第1場  內景  許晉松議員服務處/辦公室   日  

人物:許晉松、謝欣怡、議員助理

許晉松議員辦公室,茶几上兩大疊土地徵收案的檔案卷宗,謝欣怡專注看著手上的卷宗,裡面內容讓她臉色沈重了起來,許議員拿來空的「水果禮盒」和布質提袋放在卷宗旁。

謝欣怡繼續翻閱最後幾頁,許議員把她看過的卷宗一一裝進水果盒裡。

    許晉松:這是我剛開始接到民眾陳情時,向台北市政府索資(註1)拿到的第一份公文卷宗資料,我讓助理核對過第二次索資拿到的卷宗,發現兩份卷宗資料在建管處送簽意見的地方,少了一 張建管處所黏貼的意見說明。

    謝欣怡:我剛才也核對過了,確實是少了一張送簽意見的說明,這又牽涉到變造公文書的問題,應該與鍾檢所說的土地徵收弊案有關,我先拿回去讓鍾檢看看再說。

    許晉松:這些檔案就只有一份,事關重大,還是小心點好。

許晉松接過謝欣怡手上的卷宗,一併裝進「水果禮盒」裡,然後吩咐助理 (核對卷宗檔案那位)把謝欣怡送到停車場,兩人一起離開辦公室。

《本場註釋》

註1:索資,即議員基於執行公務或質詢市府官員之需求,而向各單位索取資料。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只要是政府文書,除牽涉國家機密或隱私外,均必須公開透明。

第2場  外景  停車場前街道/停車場   日

人物:謝欣怡、議員助理、殺手甲乙、停車場管理員、群眾若干

烈日當空,謝欣怡打著陽傘,議員助理提著那個「水果禮盒」,兩人很快就來到停車場。

兩人來到謝欣怡的車前,謝欣怡收起陽傘打開車門,在議員助理把「水果禮盒」遞給謝欣怡時,一輛越野摩托車衝過來擦撞到議員助理,助理跌倒在地上,摩托車向前一小段才停下。

騎士假裝遲疑了一會兒,後座男子環顧四週後下車,走過來看助理的傷勢,出言賠禮道歉,並將助理扶起,助理檢了一下四肢關節,客氣的說沒事……

謝欣怡撿起「水果禮盒」時,眼前一片血霧噴出,大量血液噴灑在她臉上,還沒來得及反應,一把軍用匕首在她胸部三進三出,男子搶過禮盒扭頭就走,孰料謝欣怡緊緊的抓住提袋,男子將她拖行向前,地面上被鮮血劃出一道血痕……

騎士騎車衝向謝欣怡,並將前輪翹起,對準她的手腕下,車輪壓在她身上直接從身上碾過,謝欣怡倒在血泊之中。

男子抱著「水果禮盒」跳上越野機車,機車火速離開現場……

越野機車來到停車場出口,直接撞斷停車場圍欄,管理員衝出來要追已經來不及……

第3場  外景  停車場門口街道/幹道   日

人物:殺手甲乙、汽車司機、停車場管理員、重機交警、群眾若干

越野機車衝進馬路,一輛汽車迎面而來幾乎撞上越野車,車手煞車離合一一放,與汽車擦身而過,汽車閃避不及撞上路邊電線桿,越野車揚長而去。

汽車卡在電線桿,引擎蓋冒出白煙,管理員立刻報警,正好一個重機交警路過停下看,管理員匯報情況後交警隨即請求支援鳴笛向前追趕。

越野機車衝出車流,遠處傳來警笛,聲音越來越大,車手從後照鏡看見交警追趕而來。

車手手抓離合器,腳檔桿,油門擰到極限,車子在車縫裡飛過,重機交警穩穩追上,兩車距離越來愈近

路口紅綠燈前,三線道汽車堵的很長,兩輛摩托車在車縫中高速行駛,差不多快到了平行位置,重機交警看著越野車,車手突然緊急煞車後輪翹起減速滑行,交警重機瞬間和他們拉開距離,越野車突然轉騎橫向,橫穿車道跨過安全島……

對向車道迎面而來的汽機車紛紛緊急煞車,汽機車連環追撞現場一片狼藉,越野車從容穿過對向車道,消失在對面的街道裡……(畫面轉變為視頻,行車記錄儀畫面)

第4場  內景  台北市刑警大隊/會議室   夜

人物:田偉志、陳大隊長、賈刑警、刑警若干

市刑大隊議室內的大螢幕畫面上,對向來車的行車記錄儀畫面停在越野車進入街道之前。

偵二隊隊長田偉志在向大家說明案情現況,牆上貼滿監控錄像的截圖,分別有停車場、停車場門口、街道十字路口監控、還有行車記錄儀的畫面。

    陳大隊長:光天化日之下在停車場殺害地檢署書記官及議員助理,這不單是向我們警方挑釁,根本是向政府的公權力進行挑戰!

    賈刑警:許晉松議員助理被割喉當場死亡,我剛剛從醫院那邊回來,謝欣怡書記官也搶救無效已經死亡。

    田偉志:我這邊能找的都找了,一直聯絡不上許晉松議員。

    陳大隊長:從監控來看,殺手動作純熟肯定是職業殺手,而殺人搶水果禮盒?我看這個「水果禮盒」一定大有文章,我們要儘快找到許議員來釐清案情。

第5場  外景  新北某垃圾掩埋場   日

人物:許晉松、田偉志、宋逸成、賈刑警、尹刑警、刑警若干、掩埋場工作人員若干

烈日當空的垃圾掩埋場,怪手停在一邊周圍拉起警戒線,刑警們在詢問工作人員,田偉志和賈、尹刑警穿過警戒線走進現場。

法醫宋逸成在垃圾堆裡驗屍,屍體四肢被尼龍束帶綁在椅子上,手掌手腕已呈現紫黑,惡臭和蒼蠅瀰漫在空氣之中,田偉志等人走向屍體……

田偉志來到宋逸成旁邊(法醫證上寫著宋逸成的名字),看見屍體竟是死亡多時的許晉松議員,死狀相當淒慘。

    宋逸成:根據四肢僵硬程度和屍斑(註2)的情形來看,死亡時間應該是在12至16個小時以前,雖然身上有多處瘀血與傷口,但致命傷是頭部重擊。

    田偉志:手段這麼殘忍,這絕對不是一般人幹的。

許晉松不單死前被凌虐,嘴巴被人以紅線縫上,呈電波狀,猛一看像“毒液”的牙齒。

空拍,警方在垃圾掩埋場展開搜……音樂起,畫面轉片頭)

《本場註釋》

註2:屍斑(Livor mortis),是指動物死亡後,血液循環停止,血液停留在屍體的低處,紅血球從血清中進一步分離沉澱,在表皮下形成可見的紫紅色淤斑現象。人類的屍斑一般在死亡後0.5至2小時開始出現,5至6小時融合成大片,6小時以前的屍斑施以指壓可以消失,24小時則完全固定。法醫學上屍斑可以用來推測死亡時間與屍體是否被移動,也可以用於推測死因。

出片名:《案外真相  第一季》

字幕:《2019年初,冬季

第6場  內景  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辦公室   夜

人物:鍾文昱、于元根(檢察長)、羅家正(主任檢察官)

地檢署燈火通明,檢察長于元根、主任檢察官羅家正及檢察官鍾文昱,三人在辦公室激辯!

    于元根:許晉松都已經死半年多了,內湖區土地徵收弊案已經沒線索再查下去了,在沒有確切的證據之下,貿然就傳喚立法委員恐怕不太妥當。

    鍾文昱:檢察長,當初是許晉松議員讓謝欣怡去拿那箱卷宗和相關檔案,謝欣怡和議員助理才會被殺的,後來許議員也被人滅口,三條人命就這麼算了嗎?

    羅家正:誰也沒說就算了,就算許晉松兩次向市政府索資的資料內容有所差異,但也沒人親眼見過啊!更何況這些卷宗已經被搶走了,又沒有其他佐證,若貿然把立法委員傳來,他會說什麼呢?要是你什麼也問不出來,到時候要如何收場?這個立法委員可不是好惹的,你擔的起這個責任嗎?

    鍾文昱:我的職責就是要找出真相,要是兩份檔案完全相同,有必要把對看過資料的人全殺了嗎?我明知道這件事有問題,若只因為找不到證據就放棄偵查,我對得起檢察官這個職務嗎?

    于元根:小鍾,我不是不讓你查,只是說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貿然傳喚立法委員肯定會引來沒必要的麻煩。

    羅家正:檢察長說得對,我們不能貿然行事,再想想,再想想……

第7場  外景  台北市政府   夜

人物:陳詩芸、曾晴穎、黑衣男路人若干

市政府前廣場,曾晴穎淚眼汪汪地向陳詩芸講述她經手的都市計畫案,陳詩芸在安撫她。

    曾晴穎:詩芸……我好害怕啊!妳一定要幫我……這個都市計劃案經手的人都已經死好幾個了,現在上級都在推卸責任……我就是一個小公務員,這麽大的責任我扛不起啊!妳要幫我跟鍾檢說清楚啊!

遠處一個黑衣男,緩緩回頭在監視著兩人。

    陳詩芸:妳別害怕,我會跟文昱說清楚的,妳先放心回家吧!沒事的。

    曾晴穎:好……那妳也快回去吧!要是妳跟鍾檢說不清楚,就幫我在開庭之前先約鍾檢見個面,讓我自己和他解釋清楚,行嗎?

    陳詩芸:也行,我回去跟他說。

    曾晴穎:謝謝,那我先回家了。

    陳詩芸:放心吧!

陳詩芸離開走向捷運站,拿起手機邊走路邊給鍾文昱發語音……

    陳詩芸:我的大檢座,給你打了好幾個電話都不接,還在加班吧?我現在過來找你,給你們檢察長提個醒,該放你回家了,我等一會就到。

黑衣男遠遠的跟著陳詩芸進站……

第8場  內景  捷運站月台/列車車廂   夜

人物:陳詩芸、黑衣男乘客若干

陳詩芸進站來到月台排隊,黑衣男走向另一列隊伍,用眼角餘光監視著她。

列車進站,陳詩芸與黑衣男從不同的車門進入列車。

捷運行進間,陳詩芸低頭刷著手機,黑衣男遠遠的拍了一張她的全身照片。

第9場  外景  博愛路與愛國西路交叉口前150米路旁   夜

人物:殺手(鄧廷忠)

愛國西路與博愛路交叉口前150米,一輛沒熄火的黑車停在路邊,未開車燈。

車內殺手看著一張長焦拍的照片,照片是陳詩芸拉著鍾文昱的手在逛街。

手機鈴響,又一張陳詩芸照片傳來,鈴聲又響電話接通,一個Hellø」的刺青在殺手右手掌背部。

    黑衣男:(OS)鴿子出籠,49秒後往預定方向行進。

    殺手:好!

殺手撥動排檔桿,看了眼手錶秒針,秒針一格一格跳動。

第10場  外景  捷運小南門站/人行道  夜

人物:陳詩芸、殺手(鄧廷忠)、黑衣男、路人若干

陳詩芸在捷運站外的人行道等待,紅綠燈在倒數讀秒……

殺手腳油門,排氣管冒出陣陣白煙……

交通燈由紅黃轉綠,陳詩芸看著紅綠燈秒數歸零,她與同方向的車及行人緩緩前進,她走到馬路中間時,一輛黑車飛速向她衝來,闖過紅燈……

一聲巨響,黑車擋風玻璃碎裂鮮血噴在玻璃上,陳詩芸和她的隨身物件一起被撞飛,她從空中摔落掉到地面……

同向的汽車紛紛緊急煞車,陳詩芸前後的行人驚聲尖叫!

殺手猛油門加速向前,汽車輾過陳詩芸,她的身體被拖行,地面染出海量血跡,黑車揚長而去……

第11場  內景  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辦公室   夜

人物:鍾文昱、于元根(檢察長)、羅家正(主任檢察官)

檢察長辦公室裡,鍾文昱還在向檢察長及主任檢察官據理力爭,于元根無奈的嘆氣……

    羅家正:小鍾,跟你說了老半天,你怎麼就是轉不過這個彎來呢?

    鍾文昱:主任,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13號解釋(註3)說得很清楚,必須是『已確定之都市計畫』,才能限制或剝奪人民財產權,而且還必須依法徵收給予補償。都市計畫草案沒有經過內政部土地審議委員會通過,就不是『已確定之都市計畫』,僅憑一個草案就可以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應有的權利嗎?

此時鍾文昱手機響起,他看了一眼電話沒打算接,還要繼續往下說……

    于元根:先接電話吧!都打好幾回了,再不接老婆該生氣了。

鍾文昱不情願的接通電話,聽完電話後他臉色大變,衝出檢察長辦公室。

    羅家正:這什麼情況?

《本場註釋》

註3: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13號解釋文:「都市計畫法制定之目的,依其第一條規定,係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之均衡發展。都市計畫一經公告確定,即發生規範之效力。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各級政府所為土地之使用或徵收,自應符合已確定之都市計畫,若為增進公共利益之需要,固得徵收都市計畫區域內之土地,惟因其涉及對人民財產權之剝奪,應嚴守法定徵收土地之要件、踐行其程序,並遵照都市計畫法之相關規定。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二條前段:「都市計畫範圍內,各級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不得妨礙當地都市計畫。」依其規範意旨,中央或地方興建公共設施,須徵收都市計畫中原非公共設施用地之私有土地時,自應先踐行變更都市計畫之程序,再予徵收,未經變更都市計畫即遽行徵收非公共設施用地之私有土地者,與上開規定有違。其依土地法辦理徵收未依法公告或不遵守法定三十日期間者,自不生徵收之效力。若因徵收之公告記載日期與實際公告不符,致計算發生差異者,非以公告文載明之公告日期,而仍以實際公告日期為準,故應於實際徵收公告期間屆滿三十日時發生效力」。

第12場  外景  博愛路與愛國西路口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芸(屍體)、鴻鈞老祖、警察若干、群眾若干

車禍現場,陳詩芸屍體已被局部染紅的白布蓋上,她的隨身物品散落一地,滿地的大燈、方向燈的玻璃碎片,周圍拉起封鎖線,警方在現場探勘拍照。

路口的警員在對車輛進行疏導與管制,鍾文昱從遠處跑了過來。被警員攔阻……

    警察甲:這位先生,你不能過去,我們正在處理車禍現場。

鍾文昱看見白布蓋在陳詩芸身上,一時間呆在原地,眼淚奪眶而出,一旁的老警員認出鍾文昱是臺北地檢署的檢察官,過來拉高封鎖線……

    老警員:這位是鍾文昱檢察官,讓他進來。

一位仙風道骨的白髮老人夾雜在圍觀群眾裡看著鍾文昱,圍觀的群眾愈來愈多,警員甲用無線電請求支援。

鍾文昱走進封鎖線,散落一地的物品與玻璃渣及拖行染紅的地面,他蹲在陳詩芸身旁,白布邊緣能看見半截染滿鮮血的手掌,鑽戒在血泊中被車燈照得亮閃閃,他咆哮問道……

    鍾文昱:(淚流滿面)詩芸……這是為什麼?

    老警員:這是……您的妻子?

鍾文昱趴在陳詩芸的屍體旁痛哭失聲(畫面轉黑)

第13場  內景  派出所   清晨

人物:鍾文昱、老警員、于元根、羅家正、警察若干

清晨的派出所,所長在放監控回放,鍾文昱仔細的找線索,于元根和羅家正也前來關心。

    所長:檢座,我們已經查過了,這輛車是個套牌,這個駕駛應該對監控死角非常熟悉,肇逃後車子消失在這個角落……

    鍾文昱:這怎麼可能?這附近有這麼多的監控,怎麼會憑空消失?

    所長:確實是找不到,台北的車流量這麼大,我們需要一點時間擴大範圍排查,檢座你放心,我們會繼續努力尋找的,一定會給您一個交代的。

    鍾文昱:這絕不是一起單純的肇事逃逸事件!

    所長:檢座,你也知道我們的辦案程序,在沒有確切的證據之前,我們也只能先當作肇事逃逸處理,你放心,我們一定會追查到底的。

    羅家正:小鍾,你先回去把詩芸的後事處理好,家裡應該還有一堆事等你回去處理呢!

    于元根:小鍾,你手上的案子先放一放,先給你放個長假把家裡的事搞好再說!

    鍾文昱:檢察長,我……

    于元根:別說了,這是命令!明天我安排人和你交接,你先緩一緩,等你平復後再回來報到。

    羅家正:小鍾,還是先聽檢察長的安排吧!節哀啊……

鍾文昱既哀痛又無比的氣餒,整個人的狀態都垮下來了。

第14場  內景  陳家豪宅/飯廳   日

人物:陳漢光、方若芷、陳詩語(陳詩芸雙胞胎妹妹)、鍾文昱、阿月嫂

豪宅飯廳內,電視機正在播報新聞,飯桌上擺著幾樣精緻的早餐,陳家人邊吃邊看新聞,阿月嫂又端來幾樣小菜。

    方若芷:阿月嫂,你去把詩芸叫下來吃飯!

    阿月嫂:董娘,大小姐昨天沒有回來揑。

    方若芷:沒回來?怎麼回事?

陳漢光剛轉過頭來,新聞報導了昨夜的交通肇事逃逸情況:昨日晚間十點,在博愛路及愛國西路交叉口,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一輛黑色轎車衝紅燈釀禍,撞人後並沒有停下反而加速逃逸,受害者當場死亡。死者,陳詩芸,26歲,據悉死者是「漢光集團」千金,目前肇逃司機尚未到案,警方正積極追肇事車輛及肇事者……

看到這則新聞,方若芷和陳詩語瞬間驚呆,陳漢光拿起電話正在撥打……

鍾文昱疲憊的走進家門,陳光漢放下手機怒氣沖沖走過來,推了鍾文昱一下,陳母和詩語趕快跟了過來。

    陳漢光:怎麼會這樣?

鍾文昱低頭沉默的流淚,陳漢光再推了他一把,阿月嫂在旁邊不敢說話,方若芷靠過來拉著老公。

    陳漢光:你說話啊!

    方若芷:漢光,你別這樣……文昱,你跟媽說,到底發生什麼事了?

    鍾文昱:詩芸……昨天晚上……被車子撞死了……

    陳詩語:怎麼會這樣?

    鍾文昱:對不起,是我沒把詩芸照顧好……

陳漢光怒不可遏,一個巴掌打在鍾文昱的臉上

    陳漢光:一定是你辦案招惹到什麼人,才會把詩芸害死!

    陳詩語:爸,你不要這樣……

鍾文昱低頭跪在陳漢光面前,陳漢光還想動手,陳詩語馬上過來拉住父親的手,方若芷癱軟在一旁,阿月嫂趕緊過來扶她

    鍾文昱:爸、媽,是我對不起你們,我保證,一定會儘快找到殺害詩芸的凶手!

    陳漢光:我不想再看見你了,拿著你的東西立刻給我滾出去,要是抓不到殺害詩芸的凶手,就永遠別再進我陳家的門!

第15場  內景  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辦公室   日

人物:鍾文昱、林書記官、辦公室同事若干

鍾文昱提著電腦包,背著簡易行李袋走進辦公室,本來吵雜的環境立刻安靜下來,辦公室的同事都靜靜地看著他,他來到座位放下東西,開始整理土地徵收弊案卷宗。

書記官抱了一堆卷宗過來放在桌上,看著他的行李。

    書記官:檢座,這是今天要開庭的卷宗……您這是要……?

    鍾文昱:沒什麼,小林,檢察長有没有派人來接手我的案件?

    書記官:他有打過電話說,等一下會帶郭檢察官過來和你交接,還說讓你在下午開完庭後,趕快回去辦理你太太的後事,先休息一下。

    鍾文昱:嗯!妳拿筆記一下,我有點事要交辦。

書記官拿出筆記本開始紀錄……

    鍾文昱:有關內湖區那個徵收案,下一次開庭要傳喚楊賢博立法委員和台北市土地開發總隊的承辦人曾晴穎到庭作證,記清楚沒?

    書記官:記清楚了,要讓曾晴穎把相關公文卷宗資料的「原本」帶過來嗎?

    鍾文昱:要!在傳票上註明。

書記官點頭後離開,鍾文昱坐下拿起下午要開庭的卷宗仔細的看了起來。

第16場  內景  鍾文昱住書房/客廳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

鍾文昱搬了一箱卷宗走進書房,書房的地上擺滿紙箱,有些已經開封,裡面還有些沒拿出來的書,牆面的書架只擺了部分書籍,他把那箱卷宗放到書桌的筆記本電腦旁邊。

鍾文昱拿出一張逃逸車輛「車牌」的放大截圖,貼在牆角陳詩芸車禍現場數張監控截圖的旁邊,他坐在這些線索前沉思,此時門鈴響起。

鍾文昱來到門口看了一下對講機畫面,發現門口的人是陳詩語,便走過去打開大門讓陳詩語進來,陳詩語環顧四週,沒有看出一點生活氣息。

鍾文昱給陳詩語倒了杯水,兩人坐下沉默許久……

    陳詩語:姐夫你還好嗎?

    鍾文昱:嗯!爸媽還好嗎?

    陳詩語:爸爸還好,就是媽有些承受不住。

    鍾文昱:都是我的錯……

    陳詩語:姊夫,你別這麽說,姊姊死了,大家的心裡都很難過,但最難過的人……應該是你。

    鍾文昱:我一定會找到殺害詩芸的凶手……

第17場  內景  山區別墅/客廳/房間   夜

人物:李雲強、四名大漢、鄧廷忠

四個大漢搬著生活物資,跟著李雲強來到客廳,李雲強直接來到二樓一個房間。

房間內,鄧廷忠面對房間門,坐在沙發上給茶几上的槍支零件上油,李雲強一進門就質問。

    李雲強:為什麼不按指令取回U盤就好?

    鄧廷忠:殺了鍾文昱的老婆,不就就沒人知道U盤在哪裡了嗎?

    李雲強:你自作主張殺了他老婆,是要為你弟弟報仇嗎?我一再強調先不要動他,聽不懂嗎?

    鄧廷忠:我已經很克制了,我隨時都能要了他的命,一個文職的檢察官也能把你嚇成這樣?

    李雲強:你知道個屁!光是他一個人就夠我們麻煩了,更何況他還是周清合的義孫。

    鄧廷忠:周清合是誰?

    李雲強:他表面上是個富商,但實際上做的是各國政府的生意,他跟全世界黑白兩道都有很好的關係,相當吃得開,只要他願意就沒有他辦不成的事!

第18場 外景  廢車場  夜

人物:陳大隊長、田偉志、賈刑警、尹刑警、工人若干

陳大隊長和田偉志等人開車來到廢車廠門口。

    陳大隊長:你們幾個進去時不要打草驚蛇,一定把路給我堵死了,我到後門包抄。

    眾人:是!

田偉志等人下車摸進廢車場,陳大隊長隨即把車子開走。

廢車廠的廢車及零件堆成了幾座小山頭,車體、零件等分門別類,應有盡有,田偉志等人在廢車堆砌的夾道間穿行,三人避過工作人員向遠處的兩層貨櫃屋前進……

第19場  內/外景  貨櫃屋辦公室/辦公室外   黃昏

人物:陳大隊長、田偉志、賈刑警、尹刑警、小黑、小弟甲、乙

二樓辦公室內,兩個小弟在打撲克牌,小黑坐在一角戴著VR眼鏡投入的在打遊戲,田偉志走到門口,眼神掃了一下四周可逃的出口後,他敲了敲敞開的門……

    田偉志:你好,請問黑哥在嗎?

    小弟甲:(看了田偉志一眼)你是怎麼進來的?

    田偉志:直接走進來的啊!

    小弟甲:黑哥,有人找你。

小黑轉頭摘下VR眼鏡,警覺的看了看他。

    小黑:你誰啊?

    田偉志:我是臭臭介紹的,想弄塊車牌……

    小黑:臭臭介紹的?

    田偉志:對啊!我有輛哈雷騎不出去,想弄塊牌來貼……

    小黑:(警覺的試探)你和臭臭是什麼時候認識的?

    田偉志:大概2、3個月前吧!我們是在重機俱樂部認識的。

    小黑:嗯!他有跟你說過多少錢嗎?

    田偉志:說了、說了,2萬5。

    小黑:好,不過他報的是以前的價格,現在漲價了。

    田偉志:啊……漲價啊?要漲多少?

    小黑:翻倍!

    田偉志:啊……5萬?

    小黑:對!5萬現金,現在抓的緊,市面上都買不到了,要不要隨便你。

    田偉志:(一陣猶豫過後)好吧!5萬就5萬!

    小黑:掏錢!你們兩個過去點一下錢,我拿車牌。

小弟走向田偉志,他佯裝掏錢,小黑起身走到辦公桌前蹲下,打開櫃子。

田偉志邊掏錢邊用眼角餘光看小黑,小黑突然掏出一把弓箭槍,直接對田偉志射去。

田偉志眼明手快,頭一偏,箭直接射在門板上,小弟見狀立即朝田偉志動手,小黑再射一槍直接跳窗逃走並隨手關窗,不料這槍射中小弟的手臂。

一頓扭打後田偉志推開兩人衝向窗戶,直接撞破玻璃窗跳下二樓……

跳到地面之後,小黑已被賈、尹刑警抓獲,而陳大隊長也已經從後門進來。

賈、尹刑警兩人看著田偉志,接著互看一眼,同時笑了起來,田偉志狼狽的撥了撥身上的玻璃碎片。

第20場  內景  台北市刑警大隊/偵訊室   清晨

人物:田偉志、賈刑警、小黑

偵訊室內,桌子上的煙灰缸已經擠滿了煙頭,小黑猛打哈欠,田偉志和賈刑警在對小黑進行偵訊,就是不讓他睡覺。

    田偉志:你還是說了吧!說了就讓你睡覺。

    賈刑警:田隊,別勸他,我和小尹在打賭,我賭他能扛3天不睡,小尹賭2天,我們賭5千塊錢呢!小黑你儘量扛,喝不喝咖啡?我私人招待你,只要你讓我贏了,我包5百塊紅包給你怎麼樣?

    田偉志:小賈,這你都能玩?

    賈刑警:他媽的,上回偷車那小子沒扛住,害我輸了3千,這回得贏回來,你再陪他玩一會,我去買咖啡。

    小黑:行了、行了,二位長官別耍我了,我說。

    田偉志:你早說不就得了,害我們陪了你一整晚,賣個假車牌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幹嘛拿弓箭槍射我,襲警你事大了。

    小黑:我哪知道你是警察啊!我以為你是追「瘦猴」的那些人,所以我才先下手為強的,要知道你是警察,我哪裡敢動手?

    賈刑警:知不知道我們為什麼找你?

    小黑:我還真不知道,我都八、九個月沒賣車牌了。

    田偉志:跟我講講,「瘦猴」和「那些人」是怎麼回事?

第21  內景  冠群律師事務所   日

人物:方若堂、楊賢博(立法委員)、前台、事務所助理若干

楊賢博來到裝潢格調獨特的冠群律師事務所,前台小姐把他帶進方若堂的辦公室。

    方若堂:哎呦!楊大委員來了,坐坐,去把大紅袍給我拿出來,楊委員就愛喝這個。

    前台:嗯(前台關上門離開)!

    楊賢博:你可真是好記性。

    方若堂:那是當然,只要我服務過的客戶,他們的秉性、愛好和所有一切,我都是記得一清二楚。

    楊賢博:我收到消息說台北地檢署為了追查內湖那個都市計畫案,要傳喚我出庭作證,不過傳我的不是鍾文昱,而是一個姓郭的檢察官。

    方若堂:哦?這麼說……這個案子已經換人接手了。

    楊賢博:嗯!許晉松都已經死了半年多了,按說這個案子就已經查到頭了,怎麼還會傳喚我出庭呢?

    方若堂:你收到傳票了嗎?

    楊賢博:還沒有。

    方若堂:那就等收到傳票再說,就算真的傳喚你去作證,你就說一概不知就好了。

    楊賢博:也對,另外我還有點別的事要跟你說。

    方若堂:這都快到飯點了,咱們邊吃飯邊說吧!

    楊賢博:也好。

第22場  內景  咖啡館  日

人物:鍾文昱、田偉志、客人若干

田偉志和鍾文昱兩人坐在咖啡館一角。

    田偉志:套牌的事有點眉目了,八、九個月前,有個叫「瘦猴」的人曾經經手一筆套牌買賣,他是介紹人,據說賣了20套汽車和30套機車牌給一個東南亞口音的人,海賺一筆之後,這個瘦猴就不見了。

    鍾文昱:查……查過……出入境……境紀錄……沒有?

    田偉志:檢座,你說話怎麼結巴了?

    鍾文昱:我也不……知道……應該是……受了……刺……刺激,說話……就變成……這樣了……

    田偉志:你想開一點啦!我查過了,沒有出境紀錄,現在的重點是,謝欣怡案裡的摩托車車牌和撞嫂子那輛車的套牌,都是同一批貨源的車牌。

    鍾文昱:你……的意思……是說,這兩……兩件事有……有關聯?

    田偉志:應該是,線索在「瘦猴」和那個「東南亞人」身上。

    鍾文昱:瘦……猴,東……東南亞人?

第23場  內景  靈堂   日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陳漢光、方若芷、方若堂、陳漢成(陳漢光之弟)、親友若干

靈堂裡,眾親友前來弔唁,陳漢光一家悲傷的向親友答禮。

此時鍾文昱來到了靈堂,眾人見到他全都安靜了下來,時間瞬間凝結。

鍾文昱緩緩來到陳詩芸的遺像前,雖有千言萬語卻說不出一句,陳漢光冷冷的看著他。

    陳漢光:我不是跟你說過了,再也不想看見你,你還來這裡做什麼?你連個肇事逃逸的凶手都抓不到,你還有臉站在詩芸的面前?給我滾……滾!!!

陳漢成走到陳漢光身邊,安撫著陳漢光的情緒。

    陳漢成:哥,你別這樣,文昱的心裡也不好受。

現場的親友都看著鍾文昱,他淚流滿面不發一語,行完禮後離開了現場。

眾人看著鍾文昱離開……

第24場  外景  靈堂外   日

人物:鍾文昱、方若堂

鍾文昱淚流不止的向前走,方若堂追了上來,他摟著鍾文昱安慰。

    方若堂:文昱,你要理解姐夫痛失愛女的心情,你現在什麼也不要想,暫時休息一陣子,好好振作起來繼續追查害死詩芸的肇事者,舅舅支持你。

鍾文昱感激的點了點頭,眼淚停不住的往下流……

第25場  外景  公園  夜

人物:鍾文昱

鍾文昱坐在公園的休息椅上,手上拿著一瓶酒,眼神迷茫地看著公園內的人群,不時仰頭大口喝酒。

經過的人看見他醉醺醺的樣子,紛紛繞著走,沒有人敢接近他。

第26場  內景  鍾文昱住所/門口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

電梯門開,陳詩語帶了些生活用品過來,她出來就看見醉倒在地上的鍾文昱,她走上前放下東西,將鍾文昱扶起……

    陳詩語:姐夫,你怎麼坐在門口?

    鍾文昱:鑰……鑰……鑰匙。

    陳詩語:怎麼喝成這樣?

陳詩語從鍾文昱口袋掏出鑰匙,將門打開後把他扶進門⋯⋯

電梯門開,這一幕被前來找鍾文昱的李陽貴看見,見到陳詩語把他嚇了一跳,他剛想走上前去,陳詩語就拿回東西把門關上,他上前舉起手想要按門鈴,但遲疑了一下後隨即離開。

第27場  內景  鍾文昱住所/臥房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

陳詩語把鍾文昱扶到床前,床頭櫃上擺滿啤酒罐及酒瓶,看著一團混亂的環境,詩語深深的嘆了口氣,放下鍾文昱後,她把鑰匙放在床頭櫃。

陳詩語看了一眼鑰匙後,突然拿起鑰匙放進口袋,此時鍾文昱迷迷糊糊的張開眼睛,看見“詩芸”,他激動地起身緊緊的抱住陳詩語……

    鍾文昱:詩……詩芸……對……對不……起,我……沒照顧……好……妳……

陳詩語想要掙脫,但鍾文昱卻抱的更緊,詩語看著他無奈的嘆了口氣,輕輕拍撫著他的背。

    陳詩語:姐夫,你看清楚,我是詩語,不是姐姐。

    鍾文昱:對不起……對不起……

陳詩語將鍾文昱緊緊抱住,眼角流出了眼淚……

第28場  內景  鍾文昱住所/臥室   清晨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

清晨,臥房的窗簾被一縷涼風吹開,鍾文昱被涼風吹醒,他發現自己摟著陳詩語,身體還壓在她的手臂上,他立刻驚醒彈開。

    鍾文昱:詩……詩語……妳……妳怎麼……在這裡?

    陳詩語:姐夫,你說話怎麼變成這樣了?

    鍾文昱:我……我……我也……不……知道,怎麼會……變成……這……這樣?

    陳詩語:你這樣不行,得去醫院看看。

    鍾文昱:我……我……不去。

陳詩語起身下床,邊說邊揉發麻的手臂,鍾文昱尬的不敢看她,陳詩語也有些尬。

    陳詩語:姐夫,你餓不餓?我下樓去買早點……

第29場  內景  早餐店   早晨

人物:陳詩語、羅章柏、食客若干

生意興隆的早餐店,陳詩語走過來排隊準備點餐。

內用餐點處,走出來一個熟悉的面孔(羅章柏),他看見陳詩語立即過來打招呼。

    羅章柏:這麼巧,詩語。

    詩語:所長,你怎麼會在這裡?

第30場  內景  鍾文昱住所/客廳   清晨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羅章柏

客廳內,鍾文昱拿衛生紙擦嘴,詩語把吃完的桌子收拾乾淨,羅章柏說明來意。

    羅章柏:文昱,真不好意思,一大早就來打擾你,我有個麻煩事想請你幫個忙。

    鍾文昱:學…學長……你看我…我現在這…這個樣……子,能……能幫上什麼忙?

羅章柏微微一笑,鍾文昱和陳詩語疑惑的看著羅所長。

    羅章柏:是這個樣子的,我手上有個案子,是公司股東請求清算中的公司分派賸餘財產,本來一、二審都打贏了,後來被最高法院駁回,更一審又判決我們敗訴,理由是股東在公司清算完結前,不得向清算人請求按其持股比例先行分派。但問題是公司在幾年前已經先行給付了我的當事人500萬元,現在公司清算人以不當得利為請求權基礎(註4),起訴我的當事人返還這筆錢,你說這場官司要怎麼打?

    鍾文昱:當初……公司……給……給付……你當事人……500萬元,有……有說明……給付……原因嗎?

    羅章柏:他們是親兄弟,後來為了錢鬧翻了,當時是看我當事人生活困難,所以將應分派賸餘財產中的500萬元,先給付我的當事人,我們前面那場官司打輸了,所以當事人他哥就想把先給他的這筆錢要回去。

    鍾文昱:這……筆錢……是不……不能……請求……返還的。

    羅章柏:為什麼?

    鍾文昱:民……民法……第……第180條…第……第2款……

    詩語:民法第180條第2款,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你是說雖然要等公司清算完結,股東才能向公司請求分派賸餘財產,但先前給付的500萬元,是對於這個未到期的債務因清償而給付,所以依法不得請求返還是嗎?

鍾文昱點點頭,羅章柏的臉上露出微笑。

    羅章柏:對、對,乾脆你等會兒和我一起出庭好了,我在委任書上把你名字加上,反正你本來就有律師資格。

    鍾文昱:我……我……現在……連……連話都……說不清楚。

    羅章柏:沒關係,有我在你不必擔心,我還聽說你向地檢署遞辭呈了,有這個事嗎?

    詩語:怎麼會,姐夫你辭職了?

    鍾文昱:學……學長,你……聽誰……說的?

    羅章柏:這麼說,這是真的了囉?既然不再擔任檢察官,用律師身分出庭絕對沒問題的,就這麼定了,這個忙你必須得幫!

羅章柏給陳詩語使眼色,詩語立刻會意幫腔。

    詩語:姐夫,我在羅所長的事務所實習,很受他照顧,姐夫就幫個忙嘛!

《本場註釋》

註4:請求權基礎,係指據以支持一方當事人向他方當事人有所請求之法規範(條文)。

第31場  內景  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   日

人物:鍾文昱、羅章柏、法官、書記官、執達員、莊律師、陳詩語、李陽貴、法警、旁聽人員若干

民事法庭內,陳詩語坐在旁聽席,一頭白髮的李陽貴走進來坐在遠處邊角,靜靜的看著這場訴訟。

羅章柏和鍾文昱兩人穿著律師袍坐在被告訴訟代理人席,法官仔細的看著本案卷宗⋯⋯

    法官:原告君達公司訴訟代理人莊律師,請陳述之聲明。

    莊律師: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500萬元,及自起訴狀送達之翌日(註5)起,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應由被告負擔。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法官:被告訴訟代理人,請陳述答辯之聲明。

    羅章柏: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應由原告負擔。

    法官:原告訴代,請略述事實及理由。

    莊律師:被告林宏偉、原告君達公司清算人林家邦及訴外人林志勇為同胞三兄弟,30年前共同出資成立君達公司,被告股權比例為百分之二十,十年前原告公司聲請解散,並共同選任原告林家邦爲清算人,五年前原告清算人與被告私下約定,原告公司應分派新台幣2000萬元之賸餘財產予被告,被告當時稱經濟困難,要求原告公司先給付新台幣500萬元予被告,原告清算人念及兄弟之情,便於五年前以公司名義匯款500萬元予被告,後來被告起訴請求原告公司履行分配款協議,經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敗訴確定,確定判決認定在公司清算完結之前,被告無權請求原告公司分派賸餘財產,現原告公司主張,被告當時所得之給付為不當得利,應返還予原告公司。

    法官:被告訴代對原告所述,有何意見?

羅章柏用手肘頂了一下鍾文昱,鍾文昱看了看他及莊律師。

    鍾文昱:被……被告起……起訴……請求原告……履行……分……分配款……協議之……案件,確實……遭台灣……高等法院……更一……一審……

莊律師看著鍾文昱不屑的冷笑,向法官舉手。

    莊律師:庭上,被告訴代鍾律師連話都說不清楚,我認為他不適合擔任本案被告的訴訟代……代理人!

旁聽席裡傳出笑聲,李陽貴看著笑出聲的人們,詩語一臉憤怒的看著法官,因為法官似乎也在忍住笑容。

    法官:鍾律師,你連話都說不清楚,我是可以禁止你代理的喔!

鍾文昱尬的想解釋,羅章柏站起來接話。

    羅章柏:庭上,鍾律師原本是位很優秀的檢察官,他的太太在一個多月前遭遇死亡車禍,肇事者至今在逃,因為悲傷、痛苦與憂鬱等因素,導致應激性語言障礙,才會導致說話結巴。

    莊律師:既然如此,他就不應該來代理這個案子啊!要不然就由羅律師來說,不要浪費大家寶……寶貴……的時間。

旁聽席再次傳出笑聲,這次連法官都笑出聲來,詩語急得眼眶泛淚,莊律師得意的看著鍾文昱,旁聽席上李陽貴氣的走出法庭⋯⋯

    羅章柏:庭上,鍾律師已經詳閱卷宗,有關這部分的法律意見,還是由鍾律師來講會比較清楚。

《本場註釋》

註5:翌日,即隔日或第二天之意。

第32場  外景  臺北地方法院/法庭外走廊   日

人物:李陽貴、周清合(OS)、群眾若干

李陽貴來到法庭外走廊,拿起手機撥打電話……

    周清合:(OS)喂……

    李陽貴:老爺,已經順利讓孫少爺進入法擔任訴訟代理人庭了。

    周清合:(OS)很好。

    李陽貴:不過……

    周清合:(OS)不過什麼?

    李陽貴:孫少爺可能是受了太大的刺激,現在連說話都結巴了,羅章柏說是因為悲傷、痛苦與憂鬱等因素,才導致應激性語言障礙……

    周清合:(OS)沒事,會好的,這不算什麼。

    李陽貴:還有,法庭內原告律師說話很難聽,唉!怎麼說呢……

第33場  內景  臺北地方法院/民事法庭   日

人物:鍾文昱、羅章柏、法官、書記官、執達員、莊律師、陳詩語、李陽貴、法警、旁聽人員若干

法庭內,書記官在法官旁邊耳語,此時法官的神情開始發生變化,連連點頭,法官看向鍾文昱,臉色已變得溫和。

    法官:鍾律師,你的事剛才書記官告訴我了,你慢慢講,我會仔細聽。

莊律師看見法官態度轉變,立刻插話,此時李陽貴回到旁聽席繼續聽審。

    莊律師:庭上,要是他這樣慢慢說下去,我後面的庭審恐怕全部要往後拖延了。

    法官:大家都是同業,互相體諒一下,不然這樣,有關被告這部分的陳述,我讓被告訴代回去用書狀說明。

    莊律師:我不同意!這庭就可以解決的事,為什麼要讓被告訴代回去再用書狀補呈?多開一次庭就多增加我的成本耶!我堅決不同意!

    鍾文昱:沒關係……庭上,我可以……說明……清楚,被告曾起訴……請求原告……履行分配款……協議之案件,確實……遭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敗訴判決,但是原告清算人……在本案……第一審及……原二……二審時,皆當庭……自認原告……公司確實有……賸餘財產……一億元,且原告清算人……更自承……其已將屬於自己的……5000萬元取走,用在購買……自己之土地上。然其在……面對被告起訴……請求分派……賸餘財產時,卻始終以公司……清算未完結……做為抗辯之理由。更一審判決按……現行法來看……並沒有錯,但現行法確實有很大……漏洞,清算人根本沒有……實際進行……清算,也從沒有造冊……向法院……陳報,甚至將公司清算中……之……之財產取走,再以清算未完結……做為藉口,不進行分派……賸餘財產。然無論如何,原告公司……在五年前……自願……先行給付被告……500萬元,係屬債債……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依照民法第……第……180條……第2款之規定,應不得……請求返還。而且……該條立法理由……寫的很清楚,未到期之債務,債權人……雖不得期前……請求履行,然債務人……欲於期前清償,亦為……法所許可,惟為免除法律關係……致臻煩雜計,故不許……給付人請求返還。所以被告主張……本件原告之主張,無爲無理由,應予駁回!

鍾文昱一口氣說完,莊律師聽的一臉尬,羅章柏滿意的轉頭看向李陽貴,李陽貴點頭示意,法官轉頭看向莊律師,陳詩語專注的看著法官和莊律師

    法官:被告訴代所說的,你都聽清楚了嗎?你還有什麼要陳述的?

    莊律師:我……我……我再具狀補呈意見。

旁聽席又一次傳來笑聲,陳詩語激動的站了起來,所有人都看向她,她了一下趕緊坐下來,現場笑的更大聲了⋯⋯

    法官:好!那今天就先到這裡,兩造請回,本件候核辦(註6)

鍾文昱和羅章柏兩人相視一笑,同時向法官行禮。

《本場註釋》

註6:候核辦,就是法官先不定下次庭期,如果之後要再開庭,會在發公文通知訴訟當事人。

第34場  內景  鍾文昱住所/書房   夜

人物:鍾文昱

書房的燈被打開,鍾文昱來到線索牆前,上貼有圖片:撞詩芸的黑車、套牌、博愛路及愛國西路周圍監控截圖、地板車輪摩擦痕跡照,汽車內凶手的模糊影像,以及謝欣怡案件的相關資料。

鍾文昱拿出兩張資料,一張是「瘦猴」的照片,一張是剪影圖標,標注著「東南亞人」,他把兩張資料,貼在線索牆上。

鍾文昱看著「瘦猴」和「問號」陷入沈思……(節拍器的聲音進入)

字幕:《兩個多月後》

第35場  外景  板橋/某陸橋   夜

人物:許大偉、郭麗娟、目擊者

陸橋上,一男一女在爭吵,兩人越吵越激動,男子手上的飲料被女子拍落掉到路橋下。

掉落的飲料瓶摔在地面上爆開陸橋下民眾的視線被橋上的肢體衝突所吸引,兩人越吵越激動,兩人在護欄前推拉扯,女人(郭麗娟)突然掉下陸橋,當場摔死。

陸橋下的民眾驚呆,只見男子(許大偉)一臉驚嚇的站在陸橋上……

第36場  外景  板橋/某陸橋下   夜

人物:許大偉、郭麗娟、警察若干、醫護人員若干、證人湯(目擊者)、路人若干

救護車停在馬路上,路人在案發現場圍觀,警方在現場勘查並詢問目擊者……

許大偉眼神空洞無光坐在人行道上,醫護人員在處理郭麗娟的屍體。

圍觀群眾裡,目擊者向警察指著坐在人行道上的許大偉。

    證人湯:就是坐在地上那個,他跟死者在陸橋上爭吵,吵得很凶,女孩子很激動,男子就將死者推下橋。

    警察甲:你確定是他推下去的?

    證人湯:對啊!我親眼看到的。

    警察甲:他們在吵什麼?

    證人湯:聽不太清楚,好像是要分手。

警察乙聽完立即撕開槍袋的魔鬼膠,扶著腰間手槍的槍柄,慢慢走向許大偉……

醫護人員把死者抬上救護車後,開車離去,警察乙在許大偉身邊看著他。

    警察乙:先生,先生……

警察見許大偉不發一語,拿出手銬將他的雙手銬上。

馬路上,路人圍觀著案發現場,警方在現場進行勘查……

許大偉失魂落魄的坐在人行道上,一動也不動。

醫護人員把死者抬上救護車後,開車離去。

圍觀群眾對警方指稱,這個男子與死者在路橋上發生爭吵,男子隨即將死者推落橋下。

面對警方的訊問,男子淚流滿面不發一語,警員將帶著手銬的他押上了警車……

第37場  內景  警察局/警訊室   夜

人物:許大偉、警察甲、乙

警訊室內,警察對許大偉進行詢問,許大偉一直沒緩過神來,對問話完全沒反應,直到警察乙用力拍桌子!

    警察乙:喂!不要以為你不說話,我們就拿你沒辦法喔!

拍桌子的響聲讓許大偉回過神來,他茫然的看著警察甲、乙,再看了看環境……

    警察甲:叫什麼名字?多大了?幹什麼工作?

    許大偉:我叫……許大偉……2…24歲,在工地做……粗…粗工。

    警察乙:知不知道,為什麼進來?

    許大偉:為什麼……

許大偉痛苦的思索……警察甲、乙對看了一眼,警察乙又一次向他大喊!

    警察乙:喂…喂!!!(許大偉抬起頭來看著警察乙)

    警察甲:掉下去那個女孩,叫什麼名字?幾歲?你們兩個是什麼關係?

    許大偉:她叫郭麗娟,21歲,是我的女朋友。

    警察甲:你們兩個在一起多久了?為了什麼事情爭吵?

    許大偉:我們在一起3年了…她…她…想要和我……分手。

    警察乙:想和你分手?就因為這個,你就把她推下陸橋?

許大偉痛苦的回想(現實聲音轉變爲陸橋的環境聲及汽車行進聲)……

第38場 (閃回)外景  路橋上   夜

人物:許大偉、郭麗娟

陸橋上,許大偉和郭麗娟兩人看起來在拉扯,環境聲大過兩人爭吵聲(主觀音效)只見兩人像是在嘶吼……郭麗娟甩開手把許大偉的飲料打翻,飲料飛出陸橋往下墜落……

此時只見兩人下身,許大偉的腳步向前,郭麗娟的腳步退後直至兩個腳離地向上。

郭麗娟坐在護欄上,牛仔褲和陸橋的護欄摩擦,突然郭麗娟的身體向後仰,她的雙腳順著拋物線由低高起,而後往下……

俯拍,許大偉整個人向前,此時郭麗娟筆直墜落……

郭麗娟看著許大偉,兩位距離越來愈遠,許大偉在欄杆前看着她大叫……

第39場  內景  警察局/警訊室   夜

人物:許大偉、警察甲、乙

警察們在等待許大偉的回答,許大偉激動了起來,說話聲量變大……

    許大偉:麗娟呢?麗娟怎麼樣了?

    警察乙:你是在大聲什麼?她怎麼樣了你不知道嗎?你剛才坐在路邊都看半天了,現在還跟我裝孝維嗎?

    許大偉:我真的不知道,警察先生,麗娟現在到底怎麼樣了?

    警察甲:不管你是真不知道還是假不知道,我現在告訴你,郭麗娟已經當場死亡了。

許大偉驚訝的張大了嘴,眼神從訝轉變為悲傷,眼淚從眼眶中滾落。

    警察乙:你說實話,到底是怎麼把郭麗娟推下去的?

許大偉看着警察乙,他突然起身,警察還來不及反應,他撞向牆面,隨即噴出血光一片,畫面染紅……(出字幕)

第40場  外景  萬華老城區/郭麗娟家   日

人物:警察甲、乙

空拍,萬華老城區,老舊建築物及各種違建鐵皮屋。

警車開進老社區,低矮的樓層頂樓加蓋了各種鐵皮屋。

警車停在一棟老舊公寓前,兩個警察下車來到公寓門口,按電鈴……

第41場  外/內景  郭麗娟家客廳/麗娟房間   日

人物:郭母、郭父、警察甲、乙

警察從樓梯間走到頂層,周圍公寓全是違建加蓋鐵皮屋,環境凌亂不堪,警察來到郭麗娟家門口,郭母把警察領進門。

郭家是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屋內凌亂塞滿各種雜物,客廳的桌子和地板滿是啤酒瓶。

郭父躺在沙發上呼呼大睡,郭母傷眼睛紅腫,警察開始向她詢問問題

    警察乙:郭太太,發生這麼大的事,你先生竟然還在睡覺?

    郭母:他天天都喝醉酒,不用理他,警察先生,你們一定要替麗娟做主,不要放過許大偉這個殺人凶手!

    警察甲:郭太太,你放心,我們一定會嚴懲凶手的,你跟我們講一講,這個許大偉和你女兒是什麼關係,他為什麼要殺郭麗娟?

    郭母:許大偉在追求麗娟,好像追了有兩三年,但麗娟她爸一直不同意他們交往。

    警察甲:為什麼?

    郭母:這個許大偉是在工地做工的,又是單親家庭長大的,收入很不穩定,他爸說這種人沒什麼出息,所以反對他們交往。

    警察乙:那他們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

    郭母:我問過麗娟,她說不是,一定是許大偉追了她這麼多年,追不到她所以由愛生恨,才會殺了她,警察先生,我就麗娟這麼一個女兒,你一定要替她做主啊!

    警察乙:郭太太,你說的這些話有什麼證據可以佐證?

    郭母:不清楚耶!她有時會記些東西在筆記本上。

    警察乙:可不可以看一下你女兒的房間,看看她的筆記本上有沒有寫下什麼東西,可以佐證許大偉是求愛不得,憤而行凶的證據?

    郭母:喔!好啊!在那邊。

郭母把警察帶到郭麗娟房間……

字幕:《幾個月後》

第42場  內/外景  某大樓大堂/防火巷   日

人物:警員甲、乙、管理員、宋逸成、曾晴穎(屍體)、警員若干、群眾若干

某大樓大堂內,兩個警員在櫃檯前詢問管理人員,警員甲、乙從電梯出來,一個身上背著相機,一個雙手拿著證物袋,分別裝有女士手提包,和一隻高跟鞋,兩人穿越大堂,來到拉起警戒線的防火巷,警員甲拉高警戒線,兩人進入案發現場,警員甲、乙與站在身後和旁邊的兩個警員耳語……

警戒線內,女屍頭骨碎裂腦漿四濺,雙手骨折,一隻腳沒穿鞋,法醫宋逸成拿著錄音筆,從隨身攜帶的驗屍工具箱裡拿出工具,一邊相驗一邊說明死者的死因……

    宋逸成:死者,女性,年齡大約21、2歲,落地時頭部遭到重創,顱骨碎裂,身上至少有5根肋骨斷裂,手腳均有骨折,落地瞬間就已經身亡,初步判斷符合高處墜落死亡的特徵……

第43場  內景  章柏法律事務所/會議室   日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羅章柏、方盛華、廖千慧、法務助理若干

會議室內,眾人正在吃午餐,會議室裡的電視上,正播報著新聞……

新聞報導:數月前因爭吵而將女友推下橋致死的案件,被告許大偉在第一審被判處死刑,不久前許大偉的母親向法扶會提出申請,已經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據悉,承接此案的律師,就是半年多前從臺北地檢署辭職轉任律師的鍾文昱,過去他在臺北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時,以嫉惡如仇的形象著稱,在轉任律師之後也平反過幾件冤案,這次卻為故意殺人的許大偉辯護,令許多法界人士感到錯愕……

    方盛華:所長,您是怎麼想的,幹嘛讓鍾律接這種法扶的案子,你看看,「令許多法界人士感到錯愕」,這種話都說出來了,打贏了還好說,要是打輸了可就……

    廖千慧:鍾律的成績大家有目共睹,他可是咱們所裡最細心的律師了,方律,你自己的事都忙不過來,還在這裡多管閒事,你是不是太閒了啊?

    方盛華:廖千慧,你講話能不能別這麼難聽啊?

    羅章柏:咦?小鍾呢?怎麼一早就沒看見人?

    廖千慧:那就得問詩語了,詩語,你們家鍾律去哪裡了?

    陳詩語:什麼我們家鍾律啊?

此時鍾文昱正好推開門進來,大家都愣了一下,同時笑出聲來,鍾律拿出“黃色小卡片”交給方盛華。

    鍾文昱:這是下次開庭時間,證人我已經都問完了,法官諭知下次開庭十日前要交言詞辯論意旨狀。

    方盛華:三個證人全都問完了?我列了很多問題耶!法官是隨便問問嗎?

    鍾文昱:你列的那些問題,證人早在出庭前就串供好了,我故意把問題修改了一下,三個人就對不上了,所以其他問題法官就不再問了,到時候你看下筆錄就知道。

    方盛華:哇噻!你的臨場反應真不是蓋的,回頭我上網看一下筆錄,言詞辯論意旨狀我自己來就可以了,太感謝你了!

    羅章柏:盛華,以後你注意一下庭期的安排,別老讓人家幫你出庭,小鍾自己的事也不少,你這樣可不好。

    廖千慧:就是,太欺負人了……詩語,你說是不是?

    陳詩語:就是!(轉頭問鍾文昱)鍾律,吃飯了沒?

    鍾文昱:我約了人,出去吃。

鍾文昱說完就離開會議室,留下幾個人還在閒聊。

第44場  內景  咖啡廳   日

人物:鍾文昱、許母、服務員若干、客人若干

咖啡廳的玻璃窗外,一位風塵僕僕的中年婦人在落地窗前探頭探尾,很快她發現了鍾文昱。

她看了一下落地窗玻璃整理儀容,進門前把腳下的雨鞋跺了跺,把鞋蹭乾淨後才進咖啡廳,服務員上前招呼。

許母緊張的來到鍾文昱對面,他立刻起身招呼許母坐下。

    鍾文昱:許媽媽,不好意思,本來應該我去拜訪妳的,現在反而要妳親自跑一趟,坐、坐……吃過飯了沒有?這裡咖哩飯很好吃,我給妳點一份好嗎?

    許母:不用、不用,我吃過了,鍾律師你不要客氣,是我不好意思,我都沒有錢付給你,你還這麼幫忙,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報答你……

許母悲從中來邊說邊哭,鍾文昱只能安撫她的情緒。

    鍾文昱:不用報答,妳不用擔心費用的問題,「法扶會」會支付的。

    許母:謝謝你鍾律師……大偉現在一心想死,到現在什麼也不肯說,再這樣下去他就死定了,鍾律師,大偉這孩子很懂事,非常善良,很會替別人著想,他絕對不可能去殺人的。

    鍾文昱:妳知不知道在解除禁見之後,他為什麼始終不願意見妳?

    許母:我不知道啊……鍾律師,拜託你,一定要救救我們家大偉,他是冤枉的,拜託你!一定要救救他!

許媽媽突然跪下,吸引周圍人的視線,鍾文昱尷尬的把她扶起……

    鍾文昱:別這樣,許媽媽,我會盡力的,我會去律見許大偉問清楚的,妳放心!

第45場  內景  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律見室   日

人物:鍾文昱、許大偉、看守所人員

律見室內,鍾文昱在等待,看守所人員把許大偉帶進屋內,許大偉看了鍾律一眼坐下。

    鍾文昱:許大偉,我是「法扶會」指派給你的二審律師,我叫鍾文昱。

許大偉低頭默默不語。

    鍾文昱:是許媽媽要我來看看你,你知道你媽媽現在怎麼樣了嗎?她一邊辛苦工作,一邊四處為你奔走,你卻這麽消極對待,對得起你的母親嗎?她一個沒有學歷、沒有背景,又沒有什麼工作能力的單親媽媽,把你養這麼大有多不容易,你知道嗎?

許大偉的眼淚滴到桌面,鍾文昱見狀繼續往下講……

    鍾文昱:你什麼都不說,就是一心求死,但你死了你媽媽怎麼辦?她為你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嗎?她幾次來你都不見,這是為什麼?

    許大偉:我……我對不起我媽媽……我媽媽現在怎麼樣了,她還好嗎?

    鍾文昱:不太好,應該說整個人都很不好,她一臉病容精神憔悴,完全靠著信念在支撐,你要真的死了,我看她也就垮了。

    許大偉:一審已經判我死刑,所有目擊證人都說是我殺了麗娟,我再說什麼還有用嗎?

    鍾文昱:如果你是冤枉的,我們就想辦法找出證據。

    許大偉:沒有證據的,就算我說出真相又有什麼用?法官會採信嗎?公眾會相信嗎?

    鍾文昱:許媽媽會相信!我也會相信!!!

許大偉抬起頭來看著鍾文昱……

第46場  內景  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訊室   日

人物:郭檢察官、楊賢博、書記官、執達員、法警

楊賢博低頭在證人結文上簽名,簽完後將結文交給書記官……

    郭檢察官:楊立委,你曾在『內湖科技園區計劃案』範圍內購買過11筆土地,登記在你女兒楊瑩欣的名下,那11筆土地後來都有得到徵收補償,是否如此?

    楊賢博:是!但那11筆土地是我女兒所有,並不是我的。

    郭檢察官:經先前負責本案的鍾檢察官向華南銀行函查,那11筆土地的買賣價金,是你華南銀行的帳戶匯款支付的對吧?

    楊賢博:我買地給女兒,這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郭檢察官:嗯!買下那11筆土地之後,由你女兒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讓你在土地上建房,你取得建照後在11筆土地都蓋了房,而且還做成套房出租,建物的所有人是你吧?

    楊賢博:是,不過我是用相對便宜的價格,租給買不起房子的上班族和學生。

    郭檢察官:你購買土地的時間,是在『台北藝術文化園區計劃案』草案通過的前半年,而當時你申請建照時,該地區已經有前開都市計畫的草案存在,在那個計劃案範圍內的土地,其他民眾或公司要申請建照,都會被建管處要求出具徵收時無常自拆的切結書,並且在核發建照和使用時都會加以註記,可是在你的建照和使照上,卻沒看到相關的註記,本署也發函問過建管處,建管處回函中也說未曾要求你簽具切結書,你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

    楊賢博:這些都是交給建築師去辦的,過程我並不清楚。

    郭檢察官:那些建物後來也都有獲得徵收補償吧?

    楊賢博:有,這些不都是按照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第1項(註7)辦理的嗎?

    郭檢察官:對啊!但奇怪的是,其他人要申請建照,都會被要求簽具無償自拆的切結書,為什麼唯獨你沒有呢?

    楊賢博:這個我不清楚,我沒有管到那麽細。

    郭檢察官:嗯!台北市議員楊慶章是你的兒子對吧?

    楊賢博:是。

    郭檢察官:經本署調查,『台北藝術文化園區計劃案』經土地審議委員會退回,經過兩次修改變成『內湖科技園區計劃案』,後來該範圍土地被依法徵收後,經台北市政府公開招標BOT(註8)案,由漢光集團得標,在這個過程中,你曾多次被媒體記者拍到與漢光集團負責人陳漢光聚餐,你跟陳漢光是什麼關係?

《本場註釋》

註7: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如下;

           徵收土地時,其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要求取回,並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自行遷移。
  • 墳墓及其他紀念物必須遷移。
  • 建築改良物依法令規定不得建造。
  • 農作改良物之種類或數量與正常種植情形不相當者,其不相當部分。
  •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註8:BOT(Build-Operate-Transfer),係指民間機構投資新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第47場  內景  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辦公室   日

人物:于元根、羅家正、郭檢察

辦公室內,于元根檢察長和羅家正主任,兩人邊喝茶邊談話……

    羅家正:聽說高檢署這次派出的蒞庭檢察官是尤建鈞,這下子小鍾不就麻煩了嗎?

    于元根:怎麼,你對小鍾沒信心嗎?他當律師的這幾個月,不是已經平反了好幾宗冤案了嗎?不必太擔心。

    羅家正:我也是關心你徒弟嘛!尤建鈞可是出名的刁鑽,多少律師都栽在他手上,高檢署擺明就不想讓許大偉平反嘛!

郭檢察到門口敲了敲,于元根示意讓他進來,郭檢察長進來坐在辦公桌前,一臉怒氣。

    于元根:小郭,怎麼了,臉這麽臭?

    郭檢察:楊賢博這個老狐狸,把事情推的一乾二淨,還裝作一臉無辜的樣子。

    羅家正:意料之中,估計從他嘴裡也問不出個所以然來。

    于元根:那曾晴穎怎麼說?

    郭檢察:三天前她跳樓自殺了。

    羅家正:什麼?跳樓死了,怎麼會這樣?

    于元根:曾晴穎一死,線索就全斷了,查的越深入,死的人就越多,看來這個案子是很難再往下辦下去了……

第48場  內景  章柏法律事務所/前台   傍晚

人物:郭父、郭母、前台

電梯門開,郭父一身酒氣,踩著搖晃的步伐,與郭母來到章柏法律事務所前台。

    郭父:小姐,我要找鍾文昱律師。

    前台:請問有預約嗎?

    郭父:你告訴他,我是郭麗娟的爸爸。

    前台:喔!那您稍等,我給他打電話……

前台拿起電話,撥打鍾文昱的手機號碼……

第49場  內景  日式料理店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郭父、郭母、服務員若干、食客若干

料理店內食客們在用餐,鍾文昱和陳詩語坐在一角安靜的用餐。

郭麗娟父母來到料理店,服務員把他們領到鍾文昱面前……

    郭父:鍾大律師,我是郭麗娟的爸爸。

    鍾文昱:你好,二位請坐,請問找我有什麼事?

    郭母:我們是想和你商量……

    郭父:妳閉嘴,我來說!我希望你不要為殺人凶手辯護。

    鍾文昱:這……恐怕沒有辦法。

    郭父:鍾大律師,你連這種昧良心的錢都要賺啊?

    陳詩語:郭先生,你在說什麼啊?

    郭父:我說的不對嗎?許大偉殺了我們麗娟,證據確鑿,法官都已經判他死刑了,你還要幫殺人凶手翻案,你到底收了許大偉他媽多少錢?你這麼做不怕遭報應嗎?

    鍾文昱:郭爸爸,我想你是誤會了。

    郭父:沒有誤會!!!

郭父怒拍桌子站起,巨大的響聲和怒斥,吸引了周圍的目光,陳詩語起身和他理論……

    陳詩語:你客氣一點,這裡是公共場合……

    郭父:公共場合又怎麼樣?我就是要講!今天你要是答應不幫殺人凶手辯護,我們就什麼事都沒有,要是不答應,我們就沒完。

    陳詩語:你想怎麼樣?想打人嗎,你要是敢動手我就告你!

郭父被詩語所說的話給震攝住,郭母趕緊拉開郭父,郭父看了看陳詩語,又看了看圍觀的食客,就在郭父考慮該如何反應時,陳詩語拉著鍾文昱的手……

    陳詩語:姐夫,我們走!

    郭父:想走?

郭父藉著酒勁,伸手揪住陳詩語的襯衣,領口的扣子被崩落,就在襯衣差點被扯開時……

鍾文昱果斷出手,郭父的手臂被扭到背後,頭被按到桌上的沙拉盤裡,樣子十分狼狽。

    郭母:鍾律師,他喝醉了,你不要和他計較,他也是因為麗娟的事才會這樣的。

    鍾文昱:算了,詩語,我們走吧!

詩語整理了一下衣服,鍾文昱鬆開手,兩人拿著東西到櫃檯結帳,郭母扶起郭父幫他把臉上和頭髮上的沙拉擦掉……

櫃檯前,服務員在給鍾文昱結帳,身後的郭母扶著郭父搖搖晃晃的走來……

就在郭父走到鄰近櫃檯的空桌時,他突然抄起酒瓶往鍾文昱的後腦砸去,陳詩語見到郭父偷襲,馬上挺身擋在鍾文昱前面,伸手想要接住酒瓶……

就在酒瓶砸向陳詩語的臉時,鍾文昱左手接住酒瓶,瓶子在掌上碎裂,他一個回身肘,狠狠擊向郭父的下巴,他瞬間被撞飛,撞向後面的餐桌,東西灑落一地,郭父昏倒在地。

就在眾人驚呆之時,陳詩語看見鍾文昱的手掌鮮血淋漓……

    陳詩語:姐夫……

第50場  內景  醫院/急診室走廊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警察甲、乙、醫護人員若干、傷者及病患若干

急診室診間外走廊,傷者及病患在等待醫護人員救治安排,警察在詢問陳詩語……

鍾文昱從急診室外科診間出來,左手掌縫針包紮完畢,警察甲認出鍾文昱。

    警察甲:檢座,怎麼是您啊?要不要對打傷您的那個人提出傷害告訴?

    鍾文昱:不用,這點傷就算了,我已經不是檢察官了,不用再叫我檢座,那個郭先生傷得怎麼樣?

    陳詩語:姐夫,你真是的,都被他傷成這樣,還關心他幹嘛?

    鍾文昱:我出手挺重的,別把人打傷了。

    警察甲:對方傷的不重,不必擔心,您這純粹是正當防衛。

    鍾文昱:郭爸爸也是為了死去的女兒才會這樣,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要是方便的話就把人給放了吧!我想回去休息了。

    警察甲:既然您這麽說,那就這麽辦吧!

鍾文昱和陳詩語一起離開醫院。

第51場  內景  計程車內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

鍾文昱與陳詩語坐在計程車內的後座,陳詩語看著鍾文昱被包紮的左手,一臉心疼的樣子。

    陳詩語:你都受傷了,為什麼不回家休息,還要去案發現場啊?

    鍾文昱:時間不多了,我要盡快找案件的突破口。

    陳詩語:可是從案發到現在都已經過去幾個月了,警方也早就蒐證完畢了,現在到案發現場還能找到什麼?

    鍾文昱:警方找不到,不代表我也找不到。

    陳詩語:我們什麼儀器和設備都沒有,就算還有什麼跡證,我們也沒有能力發現啊!

    鍾文昱:有時候不要太過依賴科學儀器,要用「心」去找。

    陳詩語:用「心」?

看到鍾文昱一臉自信,陳詩語也不再多說什麼了。

第52場  外景  板橋/某陸橋下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

鍾文昱與陳詩語來到案發時的陸橋上,由於天色很暗,這裡又發生過命案,陳詩語好像有點害怕。

鍾文昱站在水泥護欄旁往下看了許久,又看了看漆著白漆的橋墩,用手指著水泥護欄。

    鍾文昱:驗屍報告上說,死者當日所穿的牛仔褲,在臀部位置有粉狀的白漆,這表示死者當時有坐在水泥護欄上。

    陳詩語:檢方說這是摔下去時摩擦到的。

    鍾文昱:摩擦到的痕跡與直接坐上去的痕跡,是完全不同的。

陳詩語點了點頭,鍾文昱又指著橋下的人行道……

    鍾文昱:李姓證人當時的位置在那裡,這麼遠的距離,他能聽到或看到些什麼呢?

陸橋上經過的車輛,發出很大的噪音,陳詩語一臉佩服的看著鍾文昱,搞得鍾文昱有點不好意思,趕緊撇過頭。

第53場  內景  章柏律事務所/鍾文昱辦公室   日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許母

辦公室內,鍾文昱、陳詩語及許母在討論案情。

    許母:大偉,他還好嗎?

    鍾文昱:還好,如果我們能找到新的證據,證明郭麗娟是自己摔下陸橋的,那麼許大偉自然就會被判無罪。

    許母:怎麼證明呢?目擊者都說是他把郭麗娟推下去的……他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許媽媽難過的流下眼淚,陳詩語遞上紙巾安慰,輕輕拍著她的肩膀。

    陳詩語:許媽媽,我們要有信心,總會找到點對他有利的證據。

    鍾文昱:許媽媽,相信我,我一定可以還大偉清白的。

許母留下感激的眼淚,伸手去拉鍾文昱的手,鍾律把受傷包紮的右手縮回,伸出左手……

第54場  內景  章柏律事務所/前台   日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許母、郭母、前台

鍾文昱和陳詩語帶許母走出事務所大門,三人經過前台時電梯門「叮」的聲音響起……

    許母:大偉的事,就麻煩鍾律師了。

    鍾文昱:妳放心,我一定會盡力的……

電梯門打開,郭母提著水果迎面而來,郭母看見許母頓時發飆衝向前,鍾律趕緊把她隔開,眼神示意詩語,她會意馬上把許母帶進電梯……

    郭母:妳來這裡幹什麼?凶手,殺人凶手……

郭母要追上去,鍾文昱拉住她,電梯門關上……

    鍾文昱:郭媽媽,郭媽媽,妳不要這麼衝動……

第55場  內景  章柏律事務所/會議室   日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郭母

透明的玻璃杯倒入熱水,茶葉在滾水中旋轉,茶杯熱氣騰騰,水壺被放到了水果旁邊。

    郭母:對不起,鍾律師,我不是針對你,請你不要見怪。

    鍾文昱:沒事、沒事……

    郭母:我看到她就生氣,殺人凶手的母親……鍾律師,我求求你了,不要再給殺人凶手辯護了,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吧!

    鍾文昱:郭媽媽,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這個案子才經過第一審判決,而且殺人罪是強制上訴(註9)案件,只要在案件還沒有定讞(註10)之前,就不能確定許大偉是殺人凶手。

    郭母:你講的這個我聽不懂啦!我拜託你,不要給殺人凶手辯護好嗎?

    鍾文昱:就算我不幫他辯護,法庭還是會再指派其他律師或公設辯護人來為他辯護的。

    郭母:是這樣喔?

    鍾文昱:是啊!這個是法律規定的,再說了,妳難道不想知道麗娟的死到底是怎麼回事嗎?就算是許大偉殺了她,妳不想知道原因嗎?

    郭母:麗娟她爸就是不讓他們在一起,他一定是由愛生恨啦!鍾律師,其實我今天來,是想向你道歉的啦!我先生是因為喝醉酒加上麗娟的死才會一時衝動,他不喝醉酒的時候,其實人還挺好的,真的很抱歉害你受傷,請你大人不計小人過,原諒他吧!

    鍾文昱:沒事的,我理解,小傷而已,我沒有放在心上。

    郭母:謝謝你沒有對他提告。

    鍾文昱:對了,有件事我想問妳,妳記不記得麗娟過世前,有一天下大雨妳加夜班?

    郭母:嗯!那天雨下特別大,我記得。

    鍾文昱:妳回家以後,麗娟有沒有什麼不一樣?

    郭母:沒有啊!

    鍾文昱:那妳和麗娟的感情怎麼樣?她如果有心事會不會告訴妳?

    郭母:我們的感情一直很好,有什麼事她都會跟我講啦!有時候她不願意當面講的事,也會用寫紙條的方式跟我講。

    鍾文昱:她會寫紙條給妳?那案發前她有沒有寫過什麼東西給妳?

    郭母:沒有,警察也有來麗娟房間找過,並沒有發現什麼。

    鍾文昱:郭媽媽,我向妳保證,我絕對會讓害死郭麗娟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若真的是許大偉害死麗娟的,我也不會放過他,所以我想拜託妳幫個忙,可以嗎?

    郭母:幫忙?我能幫你什麼忙?

《本場註釋》

註9:強制上訴,又稱為職權上訴、擬制上訴、自動上訴等,刑事訴訟法第344條第5項規定:「宣告死刑之案件,原審法院應不待上訴依職權逕送該管上級法院審判,並通知當事人」。

註10:定讞,指判決確定之意,即不能再用一般上訴之方式推翻。但刑事案件在符合一定條件之情形下,可以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第56場  外景  陸橋上/下   夜

人物:鍾文昱、田偉志、夏所長、陳詩語、女助理甲乙、警員若干、群眾若干

陸橋下,田偉志站在目擊者的位子架好攝影機,手裡拿著無線對講機,當地群眾在圍觀,派出所夏所長和田偉志兩人在說話。

    夏所長:田隊,在台灣沒人這麼做過吧?尤其這個案子已經進入二審,高院法官會接受這樣的現場模擬嗎?

    田偉志:我也沒把握,我就是幫朋友忙,盡盡人事,所以才來麻煩你。

    夏所長:田隊,別這麼說,能讓你這麼幫忙,這個律師朋友應該很不一般吧?

田、夏兩人同時看向陸橋上,橋上陳詩語拿著資料夾站在鍾文昱旁,鍾律按照案發現場的情形給女助理們安排位置,安排好後拿無線對講機聯絡田偉志……

    鍾文昱:田隊,我們好了。

    田偉志:那好,我們開始拍了,來,開始錄影……

鍾文昱和陳詩語站到一側避開鏡頭,助理們開始演繹口供內容……

第57場  內景  陳家豪宅/飯廳   夜

人物:陳詩語、方若芷、陳漢光、阿月嫂

陳漢光兩手插腰背對落地窗,窗外萬家燈火,不知在思索什麼。

豪宅大門打開陳詩語進門,阿月嫂過來幫她拿包,她來到飯桌,陳漢光不悅的走過來。

    陳漢光:妳最近天天下班都見不到人,到底在幹嘛?

    陳詩語:最近事務所的案件很多,天天要加班。

    陳漢光:妳是天天加班?還是故意要跟鍾文昱這小子膩在一起?妳是鬼迷心竅了嗎?

    方若芷:漢光,不要這樣啦!

    陳漢光:我說的不對嗎?在那個破事務所有什麼前途?叫妳去舅舅的事務所,妳也不去,他事務所接的全是大案子,在那裡才能學得到東西。

    方若芷:詩語,妳爸爸說的對,還是去舅舅的事務所上班好……

    陳詩語:舅舅的事務所太複雜了,我做不來。

    陳漢光:怎麼會做不來?妳都通過實習拿到律師執照了,還在那裡做法務助理幹嘛?乾脆爸爸給妳開一間事務所,讓妳自己執業,怎麼樣?

    陳詩語:爸爸,您就別管了,我還是想多學一點。

    陳漢光:別以為我不知道,妳就是想跟鍾文昱這小子待在一起!

詩語剛要再回嘴,看見母親的眼色,就忍住不說了,陳漢光看著母女二人的樣子,氣得摔下碗筷,離開飯桌……

第58場  外景  7-11外咖啡座   日

人物:鍾文昱、郭母、客人若干

陽光下,7-11外,遮陽傘下的咖啡座,鍾文昱坐在那裡等待,身後的落地窗內,郭媽媽穿著便利店的制服在櫃檯工作,櫃檯前排著幾個結帳的客人。

鍾文昱在咖啡座上滑手機,不一會兒,郭媽媽提著一個袋子出來,交給鍾文昱。

    郭母:這是你要的東西,這些東西有用嗎?

    鍾文昱:(看了眼袋子內)這些東西或許有用,也可能沒用,總之,謝謝您……郭媽媽,請妳相信我,我一定會給妳一個交代的。

鍾文昱提著袋子離開咖啡座,郭母疑惑的看著他離去的背影……

第59場  內景  章柏律事務所/鍾文昱辦公室   日

人物:鍾文昱

書桌上疊著5、6本筆記本,鍾文昱仔細檢查手上筆記本的最後兩頁,接著把手中的筆記本疊在剛才那幾個本子上面,旁邊還有剛才那個手提袋。

鍾文昱揉了揉眼睛,接著拿起一本便條本,隨手翻了翻,看看有沒有夾著什麼紙條,在沒有什麼發現的情況下,他把便條本再次疊在剛才那幾個本子上。

鍾文昱再拿起另一本便條本,他重複了剛才的動作,隨手翻了翻依然沒有發現,他把便條本再要疊在便條本上面之時,在光影的作用下,他似乎發現了什麼。

鍾文昱拿起下面那個便條本,在檯燈下找角度,發現雪白的便條紙上似乎有些輕微的筆跡印痕……

第60場  內景  台北市相驗暨解剖中心/法醫辦公室   日

人物:鍾文昱、宋逸成

法醫辦公室內,辦公桌上有些案件的現場勘探照片,宋逸成正在桌面上一邊吃漢堡,一邊看著血腥的照片,一邊填寫資料。

敲門聲響起……宋逸成放下工作起身開門,來人是鍾文昱……

    宋逸成:鍾大律師,什麼風把你給吹來了?進來吧!坐、坐。

    鍾文昱:有件事想請你幫個忙。

    宋逸成:可以啊!什麼事你說吧

鍾文昱拿出便條本,翻開有筆跡印痕的那一頁,交到宋逸成手上。

宋逸成仔細的看了幾眼,露出自信的微笑。

    宋逸成:你是想拓印出這個筆跡印痕吧?不難,什麼時候要?

    鍾文昱:急著要,等下就要開庭了。

    宋逸成:你這小子,每次都火燒屁股了才來找我……

第61場  外/內景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地下停車場   日

人物:法警若干、許大偉

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外,警用大巴車開來,進入地下停車場……

警用大巴車停下來,車門打開,許大偉帶著手銬腳鐐,被法警從車內帶出來,直接走向電梯門……

第62場  內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刑事法庭   日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許母、許大偉、郭母、郭父、李陽貴、尤建鈞(蒞庭檢察官)、法官、書記官、執達員、法警、證人李、證人湯、旁聽人員若干

法院刑事庭內,法官傳喚重要的目擊證人……

旁聽席內,許母和陳詩語坐在二排,郭母和郭父坐在第一排,一個頭髮全白的老人(李陽貴)坐在旁聽席最後一排的角落裡。

證人湯,被法警帶到證人席……

    尤建鈞:李先生,請問在案發時你看見被告與死者在做什麼?

    證人湯:他們在激烈爭吵,並且互相拉扯。

    尤建鈞:證人是否確實親眼目睹被告將死者推落陸橋?

    證人湯:是!我親眼所見。

    尤建鈞:庭上,其他問題已經詳細記載在偵查及地院筆錄,我沒什麼其他問題要問了。

    法官:被告辯護人,你可以開始問證人了。

眾人的目光聚向鍾文昱,只見他緩緩起身,目光如炬的看著證人。

    鍾文昱:請問證人是否有聽清楚被告與死者的爭吵內容?

    證人湯:陸橋上噪音很大,具體內容沒聽清楚。

    鍾文昱:你當時是看到被告的正面、背面還是側面?

    證人湯:我看到的是背面。

    鍾文昱:當時你與被告距離大約多遠?

    證人湯:大約7、8公尺。

鍾文昱走到證人前面8公尺處,背對著證人做出拉扯動作,再轉身看證人。

    鍾文昱:請問證人,我剛才動作是推還是拉?

    尤建鈞:反對!辯護人此舉有故意誤導證人之嫌,不應讓證人回答這個問題!

    法官:反對無效,請證人回答辯護人的問題。

    證人湯:因為辯護人背對著我,所以我沒有看清楚。

    鍾文昱:沒有看清楚?按照你在地方法院的證詞和剛才的回答,被告是背對著你,被告所站的位置又擋住死者,那麽你如何肯定死者是被告推下去的呢?

    證人湯:當時我……我覺得……

    鍾文昱:「覺得」?所以你沒親眼看見死者被被告推下橋對吧?

    證人湯:是……是的。

旁聽席上一陣譁然,郭母氣憤的握住拳頭,郭父憤恨的看著鍾文昱,尤建鈞臉色鐵青埋頭在做筆記。

    法官:檢察官還有無問題問證人?

    尤建鈞:沒有。

    法官:辯護人還有無問題問證人?

    鍾文昱:我沒有問題了。

    法官:請下一個證人上前……

李姓證人站上證人席,尤建鈞開始問話……

    尤建鈞:證人在原審證稱案發當時正好在陸橋下人行道前停車,因為聽到爭吵聲所以抬頭,正好看到被告與死者拉扯,隨後被告將死者抱起來,因死者掙扎所以坐在護欄上,然後被告就直接把死者推下橋,是否如此?

    證人李:是的。

    尤建鈞:證人如何確定被告與死者是在爭吵?

    證人李:他們兩個情緒非常激動,並且歇斯底里的吼叫。

    尤建鈞:證人當時看到被告,是正面還是背面?

    證人李:是正面。

    尤建鈞:證人是否確實親眼目睹被告將死者推下陸橋?

    證人李:是,我看到非常清楚。

    尤建鈞:庭上,我沒有其他問題了。

    法官:辯護人,你可以問證人了。

    鍾文昱:證人,從你停車的位置到陸橋上至少有十幾二十公尺,加上現場環境噪音很大,你如何能聽到橋上有人爭吵?

    尤建鈞:反對,每個人聽覺能力不同,辯護人這個問題問得不適當。

    鍾文昱:上一個證人離被告7、8公尺都無法聽清楚被告與死者爭吵的內容,更何況李先生遠在16、7公尺橋下?經過一審調查,證人所在位置有兩個路燈報修,直到案發當時都未修復,如此昏暗的環境下,能否看得清楚實在有待商榷。

    法官:反對無效,請證人回答辯護人的問題。

    證人李:就像檢察官說的,我的聽力比一般人好,而且被告和死者的情緒非常激動,所以爭吵很大聲,我當然可以聽到。

    鍾文昱:關於這點,我請了當地派出所警員幫忙在橋下錄影,我與事務所同事在橋上模擬當時被告與死者的動作,我想請證人確認可以看到什麼?

    尤建鈞:反對,攝影機與人眼不同,這種測試不客觀。

    鍾文昱:人眼可看到的光是390至700奈米(nm),而攝影機的可見光比人眼的範圍更大,如果連攝影機拍下的都看不清楚,人眼又怎麼看得清楚?這樣測試怎麼不客觀?

    法官:反對無效,請辯護人將影片檔交給執達員播放。

鍾文昱將隨身碟交給執達員……

電腦螢幕上出現證人視角的機位仰拍:昏暗的天橋上有兩個人影在動,但看不清兩人具體的拉扯動作……

    鍾文昱:請問證人,橋上的兩人是什麼性別?

    證人李:是一男一女。

鍾文昱拿了一份文件交給執達員,執達員轉交給法官。

    鍾文昱:庭上,這是當地派出所3個警員及所長所記錄的資料,橋上兩人都是女性。

    尤建鈞:反對,這是派出所警員與所長是在法庭外所寫的資料,依法沒有證據能力。

    法官:有關證據能力的判斷,我先保留意見,辯護人還有什麼要問的?

    鍾文昱:請問證人,剛才影片裡的兩人在做什麼?

    證人李:電腦螢幕這麼小,根本看不清楚,這跟在現場看完全不是一回事。

    鍾文昱:請看一下一審卷一第185頁,警察當時測量過證人所在位置的視角,大概超過80度以上。那座橋的護欄高度大約80公分,證人在這樣的角度由下往上看,頂多看到橋上人的肩膀以上,那證人是如何看見被告將死者抱起來的?而且死者坐在護欄上,被告站在橋上,從視角來看,被告與死者相互貼近,證人根本不可能看見被告做了什麼動作。

    尤建鈞:我反對!這都是辯護人的猜測,因為被告和死者有互相推拉的動作,位置和角度也有所變換,在某個角度下,證人也可能看見被告動作。

    法官:反對有效,辯護人還有其他問題嗎?

    鍾文昱:庭上,這點我要抗議,檢察官從頭到尾都在替證人回答問題,或是在反對時暗示證人,而且證人證詞明顯有很大的疑點……

    法官:辯護人,證人證詞是否足以採信,是由本院來判斷的,你還有其他問題要問嗎?

    鍾文昱:沒有了。

鍾文昱瞪了尤建鈞一眼,尤建鈞露出得意的笑容。

許母神色黯淡,陳詩語貼著她的臉耳語……

第63場  內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刑事法庭走廊   日

人物:李陽貴、羅章柏、廖千慧、民眾若干

刑事法庭走廊上,羅章柏和廖千慧坐在長椅上,羅章柏交給廖千慧一本卷宗,在跟她交代一些事。

李陽貴從刑事庭大門出來,看見羅章柏後立刻走向他……

    李陽貴:章柏,你怎麼不進去聽審?

    羅章柏:這邊還有另外一庭,也挺麻煩的,我交代點事。

    李陽貴:那你先忙。

    羅章柏:沒事,交代得差不多了,千慧妳趕快去準備準備。

    廖千慧:好的。

廖千慧向李陽貴點了個頭後離開,李陽貴坐到羅章柏旁邊,嘆了口氣。

    羅章柏:怎麼了?情況不樂觀嗎?

    李陽貴:怎麼說呢?這根本就是一面倒的審判,那個檢察官根本就是故意在挑刺,這場官司孫少爺打得太辛苦了。

    羅章柏:貴叔,先別急著下定論,鹿死誰手還很難講。

    李陽貴:你還真是老神在在,一副氣定神閒的樣子。

    羅章柏:貴叔,我們在外面乾著急也是沒有用的,我相信文昱行的,慢慢往下看吧!

第64場  內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刑事法庭   日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許母、許大偉、郭母、郭父、李陽貴、尤建鈞(蒞庭檢察官)、法官、書記官、執達員、法警、證人李、證人湯、旁聽人員若干

法官抬起頭來看著許大偉,許大偉一臉忐忑,鍾文昱的手在桌子底下輕輕拍了他的膝蓋。

    法官:被告,你對證人的說詞有無意見?

    許大偉:麗娟不是我推下去的。

    法官:我是問你對證人的證詞有沒有意見,不是問你是否認罪。書記官,你就記錄被告對證人的證詞沒有意見。

    鍾文昱:我抗議,被告不是這樣說!他是說……

    法官:我是在問被告,還沒有問辯護人,你有意見等一下再說。

    鍾文昱:我是被告的辯護人,我有權利替被告回答問題,我反對筆錄上做這樣記載。

    法官:好、好,書記官把那段話刪掉,辯護人你替被告回答。

    鍾文昱:證人根本聽不清被告與死者的對話內容,也沒親眼目睹被告把死者推落,顯見證人證詞不足以證明被告有故意殺人的行為,根據無罪推定與罪疑為輕……

    法官:辯護人,現在是準備程序,又不是言詞辯論,你只要說出對證人證詞的意見即可,其他的話留到言詞辯論再說吧!

    鍾文昱:那好!把最後一句刪掉,記錄到『行為』那裡就可以了。

    法官:被告,我最後再問你一次,那天你和死者到底在爭吵什麼?你從警詢、偵查到一審都不肯說,到底是為什麼?再不說,那我就宣告準備程序終結囉!

尤建鈞再度露出得意的笑容,許母拳頭緊抓住衣角,郭父瞪著低頭落淚的許大偉。

李陽貴和羅章柏從門口走進來,坐到角落繼續聽審。

    鍾文昱:庭上,我還有一項證據要請求調查,這是我昨天才拿到的。

    尤建鈞:我反對!辯護人已經遞了兩次調查證據聲請狀,該查的都已經查完了,現在又當庭突襲要調查新證據,請庭上駁回聲請!

    法官:辯護人,你是故意藉著聲請調查新證據來拖延時間的嗎?

    鍾文昱:當然不是,庭上,請看……

鍾文昱拿了兩份文件的影本給執達員,執達員分別交給法官和尤建鈞……

    鍾文昱:這是死者母親昨天才交到我手裡的,是從死者記東西的筆記本和草稿紙裡發現的,我特意請法醫朋友幫忙,把草稿紙上的痕跡加以還原,結果發現死者的遺書。我暫時不念,請法官和檢察官先看看。

郭父一臉狐疑的看著郭母,郭母和許母等人急切的看著法官的表情,法官和尤建鈞同時露出震驚的神情,李陽貴和羅章柏兩人互看一眼,尤建鈞猛然站起……

    尤建鈞:我反對!警方也曾在死者房間查過多次,根本就沒有發現什麼,這個證據的真實性無法證實,我合理懷疑這份遺書是事後變造的。

    鍾文昱:所以我要聲請將這份遺書進行筆跡鑑定,以確認是否為死者的筆跡,這裡還有死者的幾個筆記本,一併交給庭上送去鑒定。

鍾文昱將遺書的拓本原件、筆記本和草稿紙等,一併交給執達員後,回到辯護人席。

    法 官:好吧!那下次還是繼續再開準備程序庭。

    鍾文昱:正好今天死者父親也在現場聽審,可否請庭上准許我問死者父親一點問題?

    尤建鈞:我反對!我們是在審理許大偉……

    法官:檢察官,辯護人此舉雖然不符合程序,可是我也很想知道真相到底是什麼?辯護人除了要問死者父親之外,還有什麼其他要求嗎?

第65場  內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刑事法庭走廊   日

人物:陳詩語、許母、郭母、證人湯、證人李、李陽貴、羅章柏、旁聽人員若干

旁聽人員紛紛走出法庭,法警把門關上,李陽貴和羅章柏走向一隅,眾人在走廊裡議論紛紛,吵雜聲頓時升起……

許母很是焦急不知所措看著法庭的門,陳詩語拉著她的手輕聲安慰。

郭母看著大門開始不安,隱隱覺得哪裡不對勁……

第66場  內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刑事法庭   日

人物:鍾文昱、許大偉、郭父、尤建鈞(庭檢察官)、書記官、執達員、法警甲、乙

郭父拿著遺書副本看著檢察官,許大偉痛苦的低著頭,法官和鍾文昱看著郭父……

    郭父:你不要用這種眼神看著我,我又不是被告,剛剛檢察官也說了,這個可能是事後變造的,我沒有看的必要。

    鍾文昱:既然你不願意看,那麽就由我來唸一下好了……

    檢察官:我抗議!辯護人……

    法 官:抗議無效,辯護人請繼續。

    鍾文昱:媽媽,昨天晚上您在加班,我淋著雨回到家,剛進家門……(鍾文昱讀遺書的話外音轉案發現場)

第67場  內景  郭家客廳/郭麗娟房間   雨夜

人物:郭麗娟、郭父

雨夜雷聲隆隆,客廳的茶几堆滿了酒瓶,郭父一臉醉態繼續喝酒,他看著電視,畫面播放著不堪入目的AV……

門外傳來一陣腳步聲與拿鑰匙的開門聲,郭父轉過頭去,郭麗娟穿著白襯衫全身淋濕的回到家,看見父親喝醉酒又在客廳看色情片,郭麗娟就趕緊走回房間,郭父看見濕透的襯衫下,那半透的肌膚,按耐不住心中的衝動,他走向女兒的房間,把門打開……

電光閃閃,正在換衣服的郭麗娟,看見父親那張扭曲的臉非常害怕,郭父衝向前去撕扯郭麗娟的胸罩……

客廳茶几上的酒瓶上,折射出背後電視裡的AV畫面……

第68場  內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刑事法庭   日

人物:鍾文昱、許大偉、郭父、尤建鈞(庭檢察官)、書記官、執達員、法警甲、乙

許大偉淚流滿面,手指用力的抓著桌面,桌面的油漆被指甲摳出幾道印跡。

    鍾文昱:媽媽,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大偉,更不知道該怎麼跟您說,我不敢想像要是您知道了會怎麼樣?現在我都不敢一個人待在家裡,我很害怕爸爸,媽媽我好難過,我好想去死……

郭爸爸身體微微的顫抖,他心虛的低著頭,眼眶泛紅濕潤……

    郭父:別說了!別再說了……

    鍾文昱:許大偉什麼都不說,是為了保護郭麗娟死後的名聲。郭麗娟寫完遺書後為什麼要撕掉?因為她了解媽媽一旦知道這件事會受不了,恐怕會尋死。而你呢?對自己的女兒做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天理難容!

    郭父:我……我……我對不起麗娟,我……

郭父抓著胸口,一陣心絞痛,表情變得猙獰,郭父突然倒在地上,全身開始抽搐……

庭審被迫打斷,法官示意法警過來,法警即刻過來探視,郭父的抽搐慢慢停下……

第69場  內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刑事法庭走廊   日

人物:陳詩語、許媽媽、郭母、證人湯、證人李、李陽貴、羅章柏、旁聽人員若干、醫護甲、乙、許父、鍾文昱

法庭的大門開著,走廊的旁聽人員紛紛向前打探看著法庭內,陳詩語和許母也向前走。

郭母看見大家都往前,她也跟著向前,此時醫護人員抬出擔架,上面躺著的人竟然是郭父,郭母看到後立即追了上去,跑了沒幾步腳底一滑,摔了一跤,腦袋著地的瞬間,地上染出一片血色,周圍看到的人發出尖叫……

此時鍾文昱正好走出法庭,看見郭母倒在地上,趕緊過去查看。

第70場  內景  漆黑空曠大房間   夜

人物:郭麗娟、郭母

一個漆黑空曠的房間,中間是一張病床,頭部綁著繃帶的郭母躺在上面,地面都是水,像鏡子一般映著那張病床。

郭母慢慢睜開眼睛,朦朧中看到郭麗娟來到病床前,郭母見到女兒立刻起身……

    郭母:麗娟,真的是妳,我是不是在做夢?

    郭麗娟:媽媽,對不起!現在我只能在夢裡與您相見。

    郭母:麗娟,是媽媽對不起妳,都怪我,我沒有保護好妳……對不起……

    郭麗娟:這不是您的錯,媽媽,真的對不起,我不應該這麼自私,不該一走了之,留下您自己一個人。

    郭母:妳別說了,都怪我們命苦。

    郭麗娟:媽媽,我今天來是要您答應我一件事,不然我死不瞑目……

    郭母:妳說……媽媽什麼都答應妳!

    郭麗娟:媽媽,我希望您好好活下去,絕對不能像我這樣,可以嗎?

    郭母:你們都走了,只留下媽媽一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繼續活下去……

    郭麗娟:您一定要答應我,媽媽……

郭母慢慢的點了點頭,抬頭時已經看不見郭麗娟的身影。

第71場  內景  醫院走廊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郭麗娟(魂魄)、病患若干、醫護若干

醫院走廊裡的長椅上,鍾文昱和陳詩語坐著等待,陳詩語歪著頭靠在鍾文昱肩膀上已睡著,鍾文昱一直盯著病房門口。

郭麗娟從病房穿透出來,鍾文昱看見後馬上起身走向她,陳詩語失去依靠隨即倒在長椅上,因為碰到頭隨即醒來,看見鍾文昱在病房門口和牆壁說話,她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悄悄的走過去……

    郭麗娟:謝謝你,鍾律師,謝謝你為大偉平反。

    鍾文昱:這些是我應該做的,不用客氣,大偉雖然平反了,但現有的證據恐怕無法給郭爸爸定罪,現在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向妳媽開口講這件事?更糟的是未來郭媽媽要怎麼繼續生活下去?

    郭麗娟:我爸爸……已經死了。

    陳詩語:姐夫,你在跟誰說話啊?

此時病房門打開,護理師從裡面出來……

    護理師:病人已經醒了,你們可以進去了。

第72場  內景  醫院病房  夜

人物:鍾文昱、陳詩語、郭母

郭母靠在搖起來的病床上,鐘文昱進來後不知如何開口,陳詩語過來打破尷尬……

    陳詩語:郭媽媽,您怎麼樣了?

    郭母:沒事,縫了幾針,有點輕微腦震盪,再觀察一天,要是沒事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鍾文昱:郭媽媽,要是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妳儘管開口。

    郭母:鍾律師,謝謝你,要不是你,這個案子的真相就沒人知道了。

    陳詩語:郭媽媽,您怎麼會知道?

    郭母:剛才麗娟來托夢了,我什麼都知道了。

    陳詩語:天啊……(看著鍾文昱和郭母,陳詩語雙臂交叉,搓著手臂上豎起的汗毛)

    鍾文昱:對不起,郭媽媽,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出真相,但沒想到這個真相會為您造成二次傷害,還要讓妳面對這麼殘酷的一切,真的很抱歉,妳千萬保重啊!

    郭母:沒事啦!我已經答應麗娟,會好好活下去,你們放心吧,我沒事。

    陳詩語:對了,郭媽媽,郭爸爸的後事還要處理,有需要我們幫忙的地方,請告訴我們,我們一定會盡力幫忙的。

    郭母:謝謝你們……

字幕:《數日後》

第73場  內景  臺北地方檢察署/偵查庭   日

人物:郭檢察官、書記官、執達員、法警、羅科長(建管處建照科科長)

偵查庭內,法警把羅科長帶入偵查庭,書記官核對資料……

    郭檢察官:羅科長,今天是以證人身分傳喚你到庭,對「內湖科技園區土地徵收案」做一些說明,你明白嗎?

    羅科長:明白。

    郭檢察官:這個都市計劃案,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退回要求修改,前後總共修改兩次,最後變成「內湖科技園區計劃案」是否如此?

    羅科長:是的。

    郭檢察官:你們建管處在這個都市計劃案還屬於草案的階段,就要求申請建照者簽具無償自拆的切結書,否則都不予核發建照,但草案並非已確定之計劃案,怎麼可以限制人民對土地使用的自由呢?

    羅科長:在已經有都市計劃案的情形下,若還讓他們興建建築物或土地改良物,將來徵收時都要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一併徵收,並且依法給予補償,所以才會要求他們簽具徵收時無償自拆的切結書,做為核發建照的附款。

    郭檢察官:只有「裁量處分」才能有附款,至於「羈束處分」,除非是依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確保行政處分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否則是不可以這樣做的。核發建照性質上是「羈束處分」,建管處哪裡來的裁量權?

    羅科長:這個我不懂……

    郭檢察官:內政部70年8月6日內營字第34188號函明確表示,建築行為其依法得為許可者,應無待於起造人具結承諾,因都市計劃或公益上必要無償自拆;其依法不得建築者,縱令具結無償自拆,亦不得給照准建,這就是在說核發建築執照是屬於「羈束處分」。而且內政部76年12月19日台內營字第557456號函說的更清楚,未完成都市計劃法定程序之計劃草案,依法無法定效力,其核發建築執照仍應以已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書圖內容為依據,而不能以未完成都市計劃法定程序之計劃草案為依據。你身為國家考試及格的公務員,連這個都不懂?

    羅科長:各縣市在規劃都市計劃案時都是按照這樣的行政慣例處理的,這種情況在行政實務上很常見。

    郭檢察官:照你這麼說,政府機關只要看上那個地區,隨便搞個都市計劃草案,就可以限制人民使用土地的自由?只要計劃範圍和以區段徵收的方式不變,無論計劃名稱或內容經過幾次修改,都可以要求人民無償自拆,那不就等於圈地為王的概念嗎?從有都市計劃草案到土審會通過,有些甚至經過10幾年,人民使用自己的土地,還要承擔將來不被徵收和無償自拆的風險,這樣難道沒有違反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13號的解釋嗎?

羅科長被問的無言以對,郭檢察官眼神犀利的看著他……

    郭檢察官:你們建照科科員曾晴穎跳樓自殺的這件事,你怎麼看?

    羅科長:這個……我說不好?

    郭檢察官:你下面的科員自殺,你說不好?

郭檢察官用嚴厲的眼神看著羅科長,羅科長低頭不敢回答。

第74場  外景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樓/門口   日

人物:鍾文昱、許大偉、許母、女記者、攝影師、新聞記者若干

鍾文昱陪同許大偉和許母走出高等法院,受到媒體記者的包圍,記者一路跟他們三人……

女記者在法院前報導……(畫面轉場變電視新聞)

第75場  外景  新聞畫面   日

人物:鍾文昱、許大偉、許母、女記者、攝影師、新聞記者若干

畫面中記者們跟拍鍾文昱,他把許大偉和許媽媽送進計程車,而後躲開記者們離去……

    女記者:郭麗娟案發生戲劇性大逆轉,被告許大偉在第一審被判處死刑,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被告許大偉今日被裁定撤銷羈押,辯護律師鍾文昱一路護送許大偉和他母親至出租車內,鍾文昱律師拒絕所有媒體採訪……

第76場  內景  章柏法律事務所/會議室   日

人物:方盛華、廖千慧、陳詩語、羅章柏、助理若干

新聞畫面慢慢拉遠,出現章柏法律事務所會議室場景,事務所裡的人都坐在會議室裡觀看著電視。

    方盛華:這麼難打的官司都能贏,鍾律怎麼不接受一下採訪啊?

    廖千慧:你以為他像你這麼愛出風頭啊?

    陳詩語:他本來就是這樣,從來不接受任何採訪。

    方盛華:妳跟鍾律……不太對勁喔!

    陳詩語:方律,你又在胡說什麼啦?

    羅章柏:別鬧了,吃完東西趕快回去工作。

聽到羅章柏的話,大家趕緊收拾東西離開會議室。

第77場  內景  便利商店  日

人物:郭母、許母、許大偉、顧客幾名

郭母穿著便利店的制服,站在櫃臺幫顧客結帳,許母帶著許大偉從門口走進來……

顧客離開之後,郭母抬頭看見許大偉和許母,許大偉立刻跪了下來。

郭母看見許大偉下跪,趕緊從櫃臺裡跑了出來,想將許大偉拉起來,但許大偉堅持跪著。

    郭母:你這是幹什麼?快起來。

    許大偉:郭媽媽,對不起,是我沒保護好麗娟……是我沒用……

    郭母:所有事情我都知道了,不怪你。

    許母:我帶大偉過來,是想接妳回家一起住,以後就讓大偉替麗娟對妳盡孝。

    郭母:這樣不好……

    許大偉:我知道自己沒什麼本事,但我一定會把您當作親生母親一樣照顧的。

郭母將許大偉扶起來,給了許大偉一個擁抱……

    郭母:好孩子……好孩子……

三人抱在一起,場面令人動容。

第78場  外景  私人陵寢/陳詩芸墓   黃昏

人物:鍾文昱、李陽貴

背山面海的豪華私人陵寢,鍾文昱奉上鮮花坐在墓碑旁看著陳詩芸的照片,李陽貴默默地站在一旁看著,不久兩人打破沈默。

    李陽貴:孫少爺,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鍾文昱:我打算先暫時當律師,再想辦法查出害死詩芸的凶手。

    李陽貴:這麼說,你辭去檢察官的目的就是要自己去找出凶手?可你根本不知道要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對手,老爺是真的很擔心你的人身安全。

    鍾文昱:你放心吧!貴伯,我自己會小心的,以我的身手您不必太擔心。

    李陽貴:我不是擔心你的身手,我擔心的是你的對手,他們會無所不用其極來對付你,你在明處,對方在暗處,人家在後面暗算你就好,根本不必和你交手。

    鍾文昱:貴伯,無論你怎麼勸我都沒用,這件事我一定要做,否則怎麼對得起詩芸?

    李陽貴:你是想抓到凶手,還是想替詩芸報仇?要知道,要把這些事做到一點痕跡都不留,絕對是專業人士幹的,背後一定有個強大的力量在操控……

    鍾文昱:貴伯,我把檢察官辭掉的那天,就已經下定決心了。

    李陽貴:你真的不打算聽老爺的安排?

    鍾文昱:貴伯,您別再勸我了,您就幫我轉告乾爺爺,謝謝他從小到大都一直這麼愛護我、為我著想,我真的很感激他,但現在就讓我去做我該做的事吧!

    李陽貴:唉……

墓碑上陳詩芸的照片,彷彿在看著鍾文昱……

第79場  內景  章柏法律事務所/門口/會議室  夜

人物:鍾文昱、羅章柏、于元根、羅家正

鍾文昱回到事務所門口,發現大門沒有上鎖,他推門走了進去,發現會議室的燈光亮著,他走到會議室門口,看見羅章柏、于元根與羅家正坐在會議室裡。

    鍾文昱:檢察長、羅主任?你們怎麼這麼晚來我們這裡?

    于元根:我們跟章柏可是老朋友了,不歡迎我們啊?

    鍾文昱:我可不敢。

    羅章柏:過來坐。

聽到羅章柏說的話,鍾文昱走到羅章柏身邊坐下。

    羅家正:小鍾,許大偉這個案子你贏得真漂亮,現在你可是律師界的大紅人了。

    鍾文昱:我只是盡了一個律師的本分而已。

    于元根:以前你當檢察官不接受採訪,是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現在做了律師,怎麼還一看見媒體就跑?

    鍾文昱:習慣了,而且……也沒什麼好說的。

    于元根:既然轉換了跑道,以前的那些事情就放下吧!

    鍾文昱:那些人殺了我老婆,我……怎麼可能放得下?(眼中出現淚光)

    羅家正:我們知道你心裡很痛,但那個案子的背後,一定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勢力,我們更擔心你會出事啊!

    鍾文昱:我連自己的老婆都保護不了,要是連殺她的凶手都抓不到,我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鍾文昱低下頭,會議室裡鴉雀無聲……

第80場  內景  陳詩芸生前的房間  夜

人物:陳詩語、方若芷

陳詩語坐在床上,看著房間內的每個物件,房間內非常整潔,就好像陳詩芸未曾離開一樣。陳詩語抱著一個大熊玩偶,不停的流著眼淚,嘴裡喃喃說著話……

    陳詩語:姐姐……對不起,我知道自己不應該故意接近姐夫,可是我看到他這麼痛苦,心裡真的好難受……我……我真的好愛他,對不起……對不起……

房間門鎖突然被轉動,陳詩語趕緊擦掉眼淚,方若芷打開門走了進來,坐在陳詩語的身邊。

    陳詩語:媽,您怎麼來了?

    方若芷:媽不傻,我早就看出妳對文昱的心思了。

    陳詩語:我……我沒有……

    方若芷:妳十八歲那年穿著詩芸的制服去上學,在路上被匪徒脅持,是文昱出手救了妳,可是他一直以為自己所救的女孩是詩芸,後來妳們兩姐妹一起跟他出去,兩個人同時喜歡上他,可是妳後來卻把文昱讓給了詩芸,媽都看在眼裡。

    陳詩芸:姐姐有先天性心臟病,本來就沒有多少年可活,我……

    方若芷:我知道,所以從小妳什麼都讓著詩芸,可是妳這樣做真的是太傻了。現在詩芸死了,文昱又不知道真相,他心裡只有詩芸,妳難道不怕……到最後只是一場空嗎?

    陳詩語:我知道,但真正愛一個人,是不求回報的。

    方若芷:傻孩子……

方若芷與陳詩語相擁而泣……

《片尾》

演職員表隨著畫面逐漸彈出……)

▲影片內容:案發現場偵查。

▲新聞畫面,都更抗議現場。

▲集團殺手作案殺人。

▲警方科學辦案,提煉懸案線索。

▲法庭審案,雙方激烈陳詞。

▲新聞畫面,都更抗拆,政府強力執行。

▲新聞畫面,懸案爆出,警方勘查現場。

▲警方辦案,偵查懸案……

案外真相  第一季  完